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6.“成了鬼魔的住处”表他们的地狱是出于自我之爱之热的统治欲,和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亵渎天上真理之欲望的地狱。“鬼魔”或“魔鬼”表示恶欲(458节),也表示歪曲真理的欲望。不过,和恶欲一样,“鬼魔”或“魔鬼”也多种多样;最坏的是那些出于自我之爱之热而渴望统治教会的神圣事物、统治天堂的魔鬼。由于这种专政的性情占据他们内心,所以他们还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渴望亵渎天上的真理。这些人变成鬼魔后(死后即发生)知道唯独主统治天地,于是便仇恨主,直到最终,如老了以后,他们连提及主名都无法忍受。由此明显可知,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表示他们的地狱是出于自我之爱之火的统治欲,和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亵渎天上真理之欲望的地狱。
在世上,人们不知道死后,所有人都会变成自己里面主导爱的情感。那些仰望主和天堂,同时避恶如罪的人变成良善的情感;而那些只关注自己和世界,避恶不是如罪,仅如对自己名声和荣誉的损害之人则变成邪恶的情感,也就是欲望。这些情感在灵界会活生生地显现出来,并被察觉到;但在自然界,只有源于情感的思维能被察觉到。正因如此,人不知道地狱就在对邪恶之爱的情感中;天堂则在对良善之爱的情感中。人之所以不知道,并且没有发觉这一点,是因为对邪恶之爱的欲望从遗传而来,它们在意愿中是令人快乐的,因而在理解或认知中是令人愉悦的;人不会反省令人快乐和愉悦的事,因为这种事会牵引他的心智,如同湍急的河流运载船只。所以,那些沉浸在这些快乐和愉悦中的人不可能来到对良善与真理之爱的情感的快乐这里来,除非像那些甩开强壮的臂膀奋力划桨、逆流而上的人那样。而那些没有深陷其中的人则不然。
972.“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表示在来自永恒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这从“公义”和“今在、昔在”的含义清楚可知:“公义”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神圣”论及真理(参看AE 204节)。“今在、昔在”是指无限和永恒,因为“今在、昔在”等同于“耶和华”;在圣言中,主凭神性良善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被称为神;此外,在或是(存在)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而存在或是,也就是在祂自己里面,实存(或显现)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并在祂自己里面存在。实存(或显现)在相对意义上是指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中的存在,这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这种是或存在就是永恒所指的;因为在天堂,当永恒论及主时,对它的理解没有任何时间观念,因而不同于世上对它的理解。在天使的观念中,永恒是指神性显现或实存的状态,而神性显现或实存与神性本质,也就是耶和华构成一体。存在或是(Esse或being)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今在”来表示;实存或显现(existence)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昔在”来表示。无限实存或显现,也就是永恒,就是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天堂和属于它的一切就来自这发出的神性。神性实存或显现也是神性存在;但就天堂而言,它被称为实存或显现,在天堂,它是全部中的全部。
(关于第五诫续)
人若放弃广泛意义上所理解的偷盗,事实上出于其它任何理由,而不是出于宗教,并为了永生而避开它们,就没有从偷盗中洁净;因为其它原因打不开天堂,或说他无法以其它方式打开天堂。事实上,主通过天堂移除与人同在的邪恶,就像祂通过天堂移除地狱一样。例如,有些高级和低级的财产管理者,商人,法官,各种公职人员,工人,放弃偷盗,也就是放弃非法谋利和高利贷,也避开它们,但只是为了名声,以及随之而来的荣誉和利益,或因为文明和道德的法律,总之,是由于某种属世之爱或属世的惧怕,因而由于纯外在的约束,不是由于宗教信仰;这些人就其内层生命而言,仍充满偷盗和掠夺的欲望,当外在约束除去时,这种欲望就会爆发出来。每个人死后都是这种情况。他们的诚实和正直只是面具,伪装和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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