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6.“成了鬼魔的住处”表示他们的地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热而统治的欲望的地狱,以及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亵渎天堂真理的欲望的地狱。“鬼魔”表示邪恶的欲望(AR 458节),也表示歪曲真理的欲望。不过,“鬼魔”,即魔鬼,和欲望一样,也是多种多样的;最坏的是那些成为出于自我之爱的热而统治教会的圣物、统治天堂的欲望之人。由于这种统治或专政的性情占据他们的内心,所以他们也成为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亵渎天堂真理的欲望。这些人当变成魔鬼时(这在死后发生),因知道唯独主统治天地,所以就仇恨主,直到最后,如一个时代或世纪过去后,他们无法忍受听到祂的名字。由此明显可知,“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表示他们的地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热而统治的欲望的地狱,以及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亵渎天堂真理的欲望的地狱。
在世上,人们不知道,所有人死后都会变成自己里面的主导爱的情感。那些仰望主和天堂,同时避恶如罪的人,变成良善的情感;而那些只关注自己和世界,避恶不是因为罪,只是因为对自己的名声和荣誉有害的人,就变成邪恶的情感,也就是欲望。这些情感会在灵界活生生地出现,并被感知到;但在自然界,只有源于情感的思维会被感知到。正因如此,人不知道地狱就在对邪恶的爱之情感中,天堂在对良善的爱之感中。人之所以不知道,并且没有感知到这一点,是因为对邪恶的爱之欲望源于遗传,它们在意愿中是令人快乐的,从而在理解力中是令人愉悦的;人不会反思令人快乐和愉悦的东西,因为这种东西会牵引他的心智,如同湍急的河流运载船只。因此,那些沉浸在这些快乐和愉悦中的人,无法接近对良善和真理的爱之情感的快乐和愉悦,除非像那些用强有力的双臂奋力划桨、逆流而上的人一样。但对那些没有深深沉浸于其中的人来说,情况并非如此。
1152.“酒、油”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酒”和“油”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是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油”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375节)。“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它在此与油连在一起,而油表示来自属天源头的良善。因为与前一节经文一样,这一节经文也有成双成对的事物,其中一种事物表示属于真理的东西,另一种事物表示属于良善的东西,这两者都来自同一个源头;由此可推知,“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油”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在圣言中,“酒”表示真理或属灵良善(参看AE 376节);因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与属灵良善是一致的。油也一样;当所指的是圣膏油时,“油”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但当所指的是他们在节日用来膏抹自己的油时,“油”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过,圣治的一条律法是这样:人应自己强迫自己;但这条律法的意思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远离邪恶,而不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因为对人来说,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是可能的,但强迫自己走向本身为良善的良善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主行善,因为他为了自我,或世界,或回报,或出于恐惧强迫自己走向良善;这种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因为在它里面为目的的,是这个人自己,世界,或回报,而不是良善本身,因而也不是主;使良善成为良善的,是爱,而不是恐惧。例如,如果一个人在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并通过这种方式移除邪恶之前,强迫自己向邻舍行善,接济穷人,资助教会,行公义,从而强迫自己走向仁爱和真理,那么这就像一种姑息治疗法,只从外在来治疗疾病或溃疡,或像仅仅通过外在行为,一个通奸者强迫自己贞洁,一个骄傲的人强迫自己谦卑,或一个不诚实的人强迫自己诚实一样。
但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洁净了他的内在,当这内在被洁净时,他就出于自由行善,而不是强迫自己行善;因为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的自由,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这种自由;因此,人不会强迫自己走向这种良善。表面上看,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和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之间似乎有一种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并没有这种联系。我从经历的证据中得知,许多人强迫自己行善,却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但当探究这些人时,就会发现,来自里面的邪恶粘附在他们所行的良善上;因此,他们的良善就像用泥土或粪便制成的偶像或塑像。我被告知,这些人以为神是可以通过荣耀或赞美和供物来获得的,即便这些荣耀或赞美和供物发自一颗不洁的心。然而,在世人眼前,一个人可能会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尽管他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因为在世上,他会因此而得到回报;世人关注外在,很少关注内在;但在神面前,情况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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