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6.“成了鬼魔的住处”表他们的地狱是出于自我之爱之热的统治欲,和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亵渎天上真理之欲望的地狱。“鬼魔”或“魔鬼”表示恶欲(458节),也表示歪曲真理的欲望。不过,和恶欲一样,“鬼魔”或“魔鬼”也多种多样;最坏的是那些出于自我之爱之热而渴望统治教会的神圣事物、统治天堂的魔鬼。由于这种专政的性情占据他们内心,所以他们还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渴望亵渎天上的真理。这些人变成鬼魔后(死后即发生)知道唯独主统治天地,于是便仇恨主,直到最终,如老了以后,他们连提及主名都无法忍受。由此明显可知,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表示他们的地狱是出于自我之爱之火的统治欲,和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亵渎天上真理之欲望的地狱。
在世上,人们不知道死后,所有人都会变成自己里面主导爱的情感。那些仰望主和天堂,同时避恶如罪的人变成良善的情感;而那些只关注自己和世界,避恶不是如罪,仅如对自己名声和荣誉的损害之人则变成邪恶的情感,也就是欲望。这些情感在灵界会活生生地显现出来,并被察觉到;但在自然界,只有源于情感的思维能被察觉到。正因如此,人不知道地狱就在对邪恶之爱的情感中;天堂则在对良善之爱的情感中。人之所以不知道,并且没有发觉这一点,是因为对邪恶之爱的欲望从遗传而来,它们在意愿中是令人快乐的,因而在理解或认知中是令人愉悦的;人不会反省令人快乐和愉悦的事,因为这种事会牵引他的心智,如同湍急的河流运载船只。所以,那些沉浸在这些快乐和愉悦中的人不可能来到对良善与真理之爱的情感的快乐这里来,除非像那些甩开强壮的臂膀奋力划桨、逆流而上的人那样。而那些没有深陷其中的人则不然。
1037.启17:3.“在灵里,天使把我带到旷野”表示进入出现在异象中的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对应于这种宗教说服的状态。这从“旷野”和“在灵里”的含义清楚可知:“旷野”是指一种教会状态,其中不再有任何良善或真理(对此,参看AE 730节)。但鉴于不再有任何良善和真理的教会不是一个教会,所以它被称为一种宗教说服。“在灵里”是指在异象中,因为约翰在灵里所看见的,是在异象中看见的。在异象中看见就是看见那些存在于天上的天使中间的事物,这些事物都代表、因而表示属灵事物。当这些出现在人面前时,它们不是出现在他的身体视觉面前,而是出现在他灵的视觉面前。因为人的灵和他的身体一样有眼睛;但他灵的眼睛看见灵界的事物,因为出现在灵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属灵人以理解力看见属灵事物,以眼睛看见形式上像属世事物那样的属灵事物。但肉眼看见物质界中的事物,因为出现在物质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物质人以理解力看见属世事物,以眼睛看见物质形式上的属世事物。因此,当先知的灵眼被打开时,他们就会看见诸如代表、因而表示教会的神性-属天和神性-属灵事物,或说属天神性和属灵神性事物的那类事物,有时也看见诸如代表、因而表示教会未来将要发生之事的那类事物;这些就是约翰所看见的事物。他现在之所以看见一个旷野,是因为“旷野”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都被摧毁的一种教会状态;这种状态对应于已经成为巴比伦的教会。这就是为何圣言的许多经文都将巴比伦描述为旷野,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那使世界如同旷野,翻毁其城邑的,是你吗?(以赛亚书14:17)
同一先知书:
巴比伦必像神所倾覆的所多玛、蛾摩拉一样;它必永远无人居住,世世代代无人居住;阿拉伯人也不在那里停留。猫头鹰的女儿必住在那里,萨梯在那里跳舞。(以赛亚书13:19–22; 以及耶利米书50:37–40; 51:2, 25–26, 37, 41–43; 以及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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