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6.“成了鬼魔的住处”表他们的地狱是出于自我之爱之热的统治欲,和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亵渎天上真理之欲望的地狱。“鬼魔”或“魔鬼”表示恶欲(458节),也表示歪曲真理的欲望。不过,和恶欲一样,“鬼魔”或“魔鬼”也多种多样;最坏的是那些出于自我之爱之热而渴望统治教会的神圣事物、统治天堂的魔鬼。由于这种专政的性情占据他们内心,所以他们还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渴望亵渎天上的真理。这些人变成鬼魔后(死后即发生)知道唯独主统治天地,于是便仇恨主,直到最终,如老了以后,他们连提及主名都无法忍受。由此明显可知,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表示他们的地狱是出于自我之爱之火的统治欲,和出于对这爱的虚假热情而亵渎天上真理之欲望的地狱。
在世上,人们不知道死后,所有人都会变成自己里面主导爱的情感。那些仰望主和天堂,同时避恶如罪的人变成良善的情感;而那些只关注自己和世界,避恶不是如罪,仅如对自己名声和荣誉的损害之人则变成邪恶的情感,也就是欲望。这些情感在灵界会活生生地显现出来,并被察觉到;但在自然界,只有源于情感的思维能被察觉到。正因如此,人不知道地狱就在对邪恶之爱的情感中;天堂则在对良善之爱的情感中。人之所以不知道,并且没有发觉这一点,是因为对邪恶之爱的欲望从遗传而来,它们在意愿中是令人快乐的,因而在理解或认知中是令人愉悦的;人不会反省令人快乐和愉悦的事,因为这种事会牵引他的心智,如同湍急的河流运载船只。所以,那些沉浸在这些快乐和愉悦中的人不可能来到对良善与真理之爱的情感的快乐这里来,除非像那些甩开强壮的臂膀奋力划桨、逆流而上的人那样。而那些没有深陷其中的人则不然。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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