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5.启18:2.“他大声喊着说,巴比伦大城倾倒了,倾倒了”表他叫人们知道,因主的神性大能,凡在天主教,同时通过该宗教而具有统治欲的人在灵界都被毁灭,并被投入众多地狱。这些话就表示这一切,这一点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53-64节)这本小书明显可知,那里描述巴比伦的毁灭;由此可见,天主教中那些出于自我之爱的热向主的神圣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事物施加权柄,已然沦为偶像崇拜者的人被毁灭,并被投入地狱。而天主教中那些照十诫生活,避恶如罪,同时注目于主的人得救了,这一事实可见于《最后的审判(续)》(58节),在此无需赘述。以赛亚书同样论及巴比伦:
狮子在瞭望塔上吼叫,说,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她一切雕刻的神像都打碎于地。(以赛亚书21:8,9)
自最后审判时起,凡来自天主教的类似性质的人都被聚集起来,不时被送往下他们的同类那里。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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