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52

752.对此,我补充

752.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
我得以与教皇西克斯图斯五世交谈。他正从我左边的西方某个社群出来,对我说,他被任命为一个社群的总督,这个社群是由那些在判断和勤奋上优于其他人的天主教徒组成的;他之所以成为他们的首席总督,是因为在他去世前的半年里,他一直认为教牧职位是为了统治而发明的;主救主因是神,所以是唯一应该被尊崇和敬拜的那一位;圣经是神性,因而比教皇的法令更神圣。他说,他直到临终都坚守对这两个主要宗教原则的信仰。他还说,他们的圣徒什么都不是。当我告诉他,“当祈求圣徒”在一次宗教会议上被颁布了,并被教皇诏书确认时,他很惊讶。他说,他如在世上那样过着一种积极的生活;每天早晨为自己计划好他想在晚上之前完成的九至十件事。我问他,短短几年内,他从哪里得到他存放在圣安吉洛城堡的这么一大笔财富。他回答说,他亲笔写信给那些富有的修道院院长,告诉他们尽可能多地把财富送到他这里,以作圣用;他们都害怕他,所以就送来大量财富。当我说,这些财富还在时,他问:“如今作何用途?”
在与他交谈的过程中,我提到,自他的时代以来,洛雷托的财富急剧增长和丰厚,一些修道院,尤其西班牙的修道院也是如此。然而,如今这种增长的势头不像以前的时代那么大了。我补充说,他们保留这些财富没任何有用的目的,只以拥有它们为快乐。我讲到这一点时,还说到,他们就像地狱之神,古人称其为普鲁托。当我提到普鲁托时,他回答说:“嘘!我知道。”他又说,除了那些善于判断,能接受这一信仰:唯独主是天地之神,圣言是神圣的神性之人外,谁也不允许进入他所管理的社群;在主的主导之下,他每天都在完善这个社群。他还说,他曾与所谓的圣徒交谈;但当听到并相信自己是圣徒时,他们就会变得愚蠢。他甚至称那些希望像基督一样被崇拜(尽管不是直接的),不承认圣言是神圣的神性本身,人当照之生活的教皇和红衣主教们为愚蠢。
他希望我告诉那些如今还活着的人说:基督是天地之神,圣言是神圣的神性;圣灵不通过任何人的口说话,只有希望被崇拜为神的撒但才会如此行;那些不理会他的这些话的人,如蠢人,会走向自己的同类,一段时间后就被扔进地狱,到那些幻想自己是神的人那里去;这些人只有一种野兽的生命。对此,我说:“恐怕这些话太严厉了,我写不出来。”但他回答说:“把它们写下来,我会签名的,因为它们是真的。”然后,他离开我,回到自己的社群,签署了一个副本,将其作为教皇诏书传达给信奉同一宗教的其它社群。





























诠释启示录 #1124

1124.启18:8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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