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52.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我得以与教宗西斯都五世交谈。他正从靠左的西方某个社群出来,对我说,他被任命为一个社群的总督;这个社群由那些在判断和活动上胜过其他人的天主教徒构成;他之所以成为总督,是因为他在死前半年相信,主教的职位是为了统治而发明的;主救主因是神,所以是唯一当受尊崇和敬拜的那一位;还相信圣经是神性,因而远比教皇们的法令神圣。他说,他直到临终都坚守对宗教的这两大原则的信仰。他还说,他们的圣徒什么都不是。当我告诉他,“圣徒崇拜”这一法令在一次教会公会上已经通过,并被教皇诏书所确认时,他大为惊讶。他说,他现在过着积极的生活,一如他在世时那样;每天早晨为自己计划好他想在夜晚之前完成的九至十件事。我问他,短短几年内,他从哪里得来这么一大笔如搁置在圣安杰洛城堡内的财富。他回答说,他亲笔写信给那些富有的修道院院长,要他们尽他们所愿捐出财富,以作圣用;他们都畏惧他,于是就送来大量财富。当我说,这些财富尚在时,他问:“如今作何用途?”
与他谈话的过程中,我讲述了自他那时候起,洛雷托的财富就急剧增长和扩充;一些修道院,尤其是西班牙的,同样如此。然而,如今这种增长的势头不像以前那样大了。我补充说,他们保留这些财富没有别的有用目的,只是以拥有它们为乐。我讲到这一点时,还说到,他们就像地狱之神,古人将其称为“冥王”。当我提及冥王时,他回应说:“安静!我知道。”他又说,除了那些擅长判断,能接受“唯独主是天地之神”和“圣言是神圣的神性”之人外,谁也不允许进入他所主管的社群;并说,在主的看顾下,他每天完善这个社群。他继续说,他与一些所谓的圣徒交谈过,但他们一听到并相信自己是圣徒,就变得愚蠢。他甚至认为那些想要如基督那样受崇拜(尽管不是直接的),不承认圣言为当照之生活的神圣神性本身的教皇和主教们头脑迟钝。
他希望我能对那些如今还活着的人说:基督是天地之神,圣言是神圣的神性;还有,圣灵不会通过任何人的口说话,只有想要被拜为神的撒但才会;那些不留心这些事,如头脑迟钝的人,会离开归入自己的同类,一段时间过后,被投入地狱,加入那些幻想自己为神明的人当中,这些人除了野兽的生活外没有其它生活。对此,我补充说:“恐怕这些话太过严厉,不好写。”但他回答说:“你来写,我来签字,因为它们都是千真万确的。”然后,他离开我,回到自己的社群,签署了一个副本,作为教皇诏书传达给皈依天主教的其它社群。
1070.“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对那些没有如此承认主掌管天地的权柄已经被转给人,而是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没有归于教皇法令的人来说。这从“王”、“国”、“一时”的含义清楚知:“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在此是指刚才几节经文所论述的那两个首要真理;“国”是指教会,在此是指被称为巴比伦的教会,在那里,这两个真理被亵渎了;然而,这些真理没有被那些“还没有得国的王”所表示的人亵渎,而是被他们接受。“一时”是指某个部分,因为在圣言中,“时”,与总体和具体的时间一样,表示在事物状态的品质方面的事物;故此处“一时”表示某个部分,因而表示这些人在某种程度上与那个女人,就是淫妇一起掌权。因此,从这一切就产生这层意义:教会的这两个主要真理(即:主掌管天堂和教会,因而掌管人类灵魂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被转给某个人,教皇口中的话具有与圣言同等的权力和神圣性)没有被承认,因而没有被亵渎。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即他们要“将自己的权柄给那兽”,这句话表示他们必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还有“羔羊必与他们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将承认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因而承认对天堂、教会和人类灵魂的统治属于主,不属于教皇。
前面说明,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对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圣言是神性的承认和信仰;这两者在哪里不被承认和相信,哪里就没有教会。原因在于,主改造人,赋予他信和爱,圣言则教导人往主那里去,好从祂那里获得信和爱所必须走的道路。除非这两个真理在教会中被承认,否则它就不是一个教会。但为了避免欧洲的教会完全灭亡,主规定,不仅在巴比伦王国之内,而且在巴比伦王国之外,都要有一些社群或团体在作为教会本身的支柱和根基的这两个主要真理上,不与巴比伦人构成一体。在巴比伦之内有那些在法国的人,以及在荷兰、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许多人,他们没有从主那里夺走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也没有从圣言那里夺走神性的神圣性,没有将前者和后者都归于某个代牧,这从高卢派教会与罗马教权派之间的斗争明显看出来,这种斗争持续了很长时间,现仍在持续。这些就是本章12–14节经文主要论述的事。由于在巴比伦王国之外,有些教会将拯救的一切能力或权柄都归于主,无一归于教皇,并承认唯独圣言是神性,完全退出教皇的统治,因而被称为新教徒或更正教和改革宗,所以本章也论述这些人。因为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必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并且“把他们的国给那兽”(启17:16, 17)。不过,我们稍后会提到这些人。
(关于圣言续)
但由于世人不知道如何理解约翰福音(1:1, 2, 14)中的这句话,即:主是圣言,所以必须进一步予以解释。在教会中,人们知道,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一切真理也是如此。主因是神,故也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就是“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也是“光照一切世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世上的一个人的意思。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祂自己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这一点,在那里,祂称自己是“光”,还称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祂说,“真理的灵”从祂发出。“真理的灵”就是神性真理。当主变了形像时,祂代表圣言,祂那“明亮如日头的脸面”代表它的神性良善;“洁白如光,像雪那样白的衣服”代表它的神性真理。那时与主交谈的“摩西和以利亚”也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历史圣言,“以利亚”表示预言圣言。此外,主受难的一切都代表犹太民族向圣言所施的暴行的种类或性质。主是神性真理,祂也凭这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王”和“天使”,也是“何烈山的磐石”和论及彼得的“磐石”所指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与我们同在的字面上的圣言就是终端中的神性真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