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9.启17:17.“因为神将遵行祂旨意、行一样的旨意、把他们的国给那兽放在他们心里”表他们来自主的判断,他们当完全拒绝天主教并视之为可诅咒的,要在他们自己当中将它摧毁并根除;以及一致判断,他们当承认圣言,将教会建立在圣言上。由于“淫妇”表示天主教,“恨这淫妇的十角”表示新教,如前所述(746-748节);故明显可知,“遵行祂的旨意”表示他们已经判断并断定,他们当完全拒绝天主教,并视之为可诅咒的,要在他们自己当中将它摧毁并根除,如前所述(748节)。还明显可知,“行一样的旨意、把国给那兽”表示一致判断并断定,他们当承认圣言,将教会建立在圣言上。“兽”表示圣言,如前面各处所述(723节);“国”表示教会,以及对教会的管理,如下文所示。“神放在他们心里”表示他们的判断来自主。
“国”表示教会,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惟有本国的子民竟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马太福音8:12)
种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
凡听见天国之道不留意的。(马太福音13:19)
这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3)
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不配进神的国。(路加福音9:62)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马太福音6;10)
耶稣、施洗约翰和门徒传扬:
神的国近了。(马太福音3:2;4:17;10:7;路加福音10:11;16:16)
还传扬:
天国的福音。(马太福音4:23; 9:35; 24:14;路加福音8:1)
我若靠着神的手指赶鬼,就不用怀疑神的国临到你们了。(路加福音11:20)
此外还有许多其它地方论及“神的国”。这些经文中的也一样:
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声音,遵守我的约,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出埃及记19:5,6)
你这羊群的高塔,锡安女子的山冈哪,从前的国,就是耶路撒冷女子的国,必归与你。(弥迦书4:8)
以后圣徒必要得国,并坚固这国,世世无穷。(但以理书7:18, 22)
国度、权柄和全天下诸国的大权必赐给圣民;祂的国是永远的国,一切掌权的都必敬拜、顺从祂。(但以理书7:27)
必不败坏的国必赐给人子;各人民,各民族,各方言都敬拜祂。(但以理书7:14)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国”之所以表示教会,是因为主的国既有天上,也在地上;祂在地上的国就是教会;存在于天上和地上,他在地上的王国是教会;这就是为何主被称为“万王之王”。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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