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8.“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表出于憎恨,他们将谴责并在自己当中摧毁天主教特有的邪恶与虚假,视天主教为可诅咒的,并在自己当中将它除灭。这论及新教教徒,他们将如此对待这个淫妇,也就是天主教。“吃她的肉”表示出于憎恨谴责并在自己当中摧毁天主教特有的事物,也就是下文所说的邪恶与虚假;“用火将她烧尽”表示视天主教为可诅咒和亵渎的,并在他们自己当中将它除灭。“用火烧尽”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亵渎圣物的惩罚就是火烧;所以,按照神性律法:凡因敬拜别神而亵渎耶和华圣名的,要将他们自己,连同他们所有的都用火烧尽(申命记13:12-18)。因此,摩西用火焚烧了以色列人亵渎敬拜的金牛犊(出埃及记32:20;申命记9:21)。此外,亚伦的两个儿子因亵渎神圣事物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6)。“陀斐特中的火与木柴”无非表示地狱之火,烧那些亵渎神圣事物的人(以赛亚书30;33;耶利米书7:11,31-32; 19:5-6;列王纪下23:10);因为他们在那里以令人发指的祭物(如自己的子女)敬拜摩洛。
由于但以理书(7章)中的第四个兽表示亵渎圣言、因而亵渎教会的神圣事物的天主(717节),故经上说它“被火焚烧”(但以理书7:11)。以敬拜人来取代敬拜主就是亵渎的敬拜,故此处说,他们“要用火将淫妇烧尽”,以此表示他们视天主教本身为可诅咒的,并在他们自己当中将它摧毁。“吃她的肉”之所以表示出于憎恨谴责并在自己当中摧毁天主教所特有的邪恶与虚假,是因为这就是“吃她的肉”所表示的,“肉”表示人所特有的事物,这些事物与良善并真理相关,在反面意义上与邪恶并虚假相关;“吃”表示耗尽,因而表示摧毁。“肉”(flesh,或译为肉体、肉身、血气、情欲等)表示人所特有的事物,这事物本身是邪恶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凡接待祂的,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约翰福音1:12,13)
神想到他们不过是血气,是一阵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它的马不过是血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耶路撒冷和放纵肉体的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耶稣对彼得说,血肉不会将这些事指示给你。(马太福音16:17)
依靠人、将血肉当自己膀臂的有祸了。(耶利米书17:5)
由于“肉”表示人的统我或自我,那些憎恨他人的人,会攻击他人自己带有摧毁他们意图的事物,故这一点由“吃肉”来表示,如以下经文:
要死的,由他死,要被剪除的,由被剪除,余剩的,由他们吃彼此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他们张口要吞以色列;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2,20,21)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各人吃其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吃儿女的肉(耶利米书19:9;利未记26:29;申命记28:53)表示摧毁自己里面的真理和良善;因为“儿子”表示真理,“女儿”表示良善(参看139,543,546,612节)。此外,圣言论及“一切肉”(经上或译凡有血气的);以此表示每个人(创世记6:12,13,17,19;以赛亚书40:5,6;49:26;66:16,23,24;耶利米书25:31;32:27;45:5;以西结书20:48,49)。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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