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8.“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表出于憎恨,他们将谴责并在自己当中摧毁天主教特有的邪恶与虚假,视天主教为可诅咒的,并在自己当中将它除灭。这论及新教教徒,他们将如此对待这个淫妇,也就是天主教。“吃她的肉”表示出于憎恨谴责并在自己当中摧毁天主教特有的事物,也就是下文所说的邪恶与虚假;“用火将她烧尽”表示视天主教为可诅咒和亵渎的,并在他们自己当中将它除灭。“用火烧尽”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亵渎圣物的惩罚就是火烧;所以,按照神性律法:凡因敬拜别神而亵渎耶和华圣名的,要将他们自己,连同他们所有的都用火烧尽(申命记13:12-18)。因此,摩西用火焚烧了以色列人亵渎敬拜的金牛犊(出埃及记32:20;申命记9:21)。此外,亚伦的两个儿子因亵渎神圣事物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6)。“陀斐特中的火与木柴”无非表示地狱之火,烧那些亵渎神圣事物的人(以赛亚书30;33;耶利米书7:11,31-32; 19:5-6;列王纪下23:10);因为他们在那里以令人发指的祭物(如自己的子女)敬拜摩洛。
由于但以理书(7章)中的第四个兽表示亵渎圣言、因而亵渎教会的神圣事物的天主(717节),故经上说它“被火焚烧”(但以理书7:11)。以敬拜人来取代敬拜主就是亵渎的敬拜,故此处说,他们“要用火将淫妇烧尽”,以此表示他们视天主教本身为可诅咒的,并在他们自己当中将它摧毁。“吃她的肉”之所以表示出于憎恨谴责并在自己当中摧毁天主教所特有的邪恶与虚假,是因为这就是“吃她的肉”所表示的,“肉”表示人所特有的事物,这些事物与良善并真理相关,在反面意义上与邪恶并虚假相关;“吃”表示耗尽,因而表示摧毁。“肉”(flesh,或译为肉体、肉身、血气、情欲等)表示人所特有的事物,这事物本身是邪恶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凡接待祂的,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约翰福音1:12,13)
神想到他们不过是血气,是一阵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它的马不过是血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耶路撒冷和放纵肉体的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耶稣对彼得说,血肉不会将这些事指示给你。(马太福音16:17)
依靠人、将血肉当自己膀臂的有祸了。(耶利米书17:5)
由于“肉”表示人的统我或自我,那些憎恨他人的人,会攻击他人自己带有摧毁他们意图的事物,故这一点由“吃肉”来表示,如以下经文:
要死的,由他死,要被剪除的,由被剪除,余剩的,由他们吃彼此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他们张口要吞以色列;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2,20,21)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各人吃其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吃儿女的肉(耶利米书19:9;利未记26:29;申命记28:53)表示摧毁自己里面的真理和良善;因为“儿子”表示真理,“女儿”表示良善(参看139,543,546,612节)。此外,圣言论及“一切肉”(经上或译凡有血气的);以此表示每个人(创世记6:12,13,17,19;以赛亚书40:5,6;49:26;66:16,23,24;耶利米书25:31;32:27;45:5;以西结书20:48,49)。
1122.“必不见悲哀”表示他们永远不会遭受荒凉,也不会灭亡。这从“不见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表示(没有)保护的“寡妇”时,“不见悲哀”是指荒凉和灭亡。“悲哀”在此指的是统治,这种统治是没有止境的。此外,巴比伦人在心里说这些话,是因为他们通过各种技艺来坚固自己。他们已经这样做了,因为他们迎和自己,现在仍不断通过尘世和世俗之爱的快乐迎和自己,尤其迎和地上的首领,并通过这种方式捕捉灵魂,由此从内层与他们结合;他们坚固自己的方式还包括,如果人们没有表现出盲目的信仰,他们就利用炼狱的恐怖来激起他们的恐惧,每当有人出言反对他们的统治时,这人就会受到宗教裁判所的审判。此外,他们还利用他们所勒索的供词来窥探秘密;他们又通过增加修道院扩充军队,在城墙和城门的四围都部署了守卫。然而,他们只在地上有这样的守卫,在灵界却没有;在灵界,存在于最后审判之前的避难所不再提供给任何人。因为他们死后一进入灵界,就立刻被分离,那些出于自我之爱行使统治权的人都被扔进地狱;其余的人则被送往各个社群。因此,如今的巴比伦荒凉并灭亡了。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在人看来,他似乎靠自己活着,但这是一个谬论;如果这不是一个谬论,那么人就能从自己爱神,从自己变得智慧。生命看似在人里面,或说表象是,生命在人里面,因为它从主流入他的至内层,而这些至内层远离他的思维视觉,因而远离感知;还因为作为生命的主因,和作为生命接受者的工具因,作为一个原因共同作用,这在工具因,也就是接受者,因而在人里面,感觉就好像在他自己里面一样。这种情况与以下感觉是一样的,即:光在眼睛里,并产生视觉;声音在耳朵里,并产生听觉;空气中的挥发性颗粒在鼻孔里,并产生嗅觉;食物的可溶性颗粒在舌头上翻动,并产生味觉;而事实上,眼睛、耳朵、鼻子和舌头都是接受性的器官物质,也就是工具因,而光、声音、空气中的挥发性颗粒和舌头上滚动的可溶性颗粒,是主因;这些原因,即工具因和主因,作为一个原因共同作用;起作用的,被称为主因,让自己被作用的,被称为工具因。人若更深地探究这个主题,就能看到,人就属于他的一切而言,是生命的一个器官,产生感觉和感知的东西从外面进入,正是生命本身使人貌似凭自己去感觉和感知。生命看似在人里面的另一个原因是,神性之爱具有这种性质,它渴望将自己的东西传给人,或说渴望它自己的东西是人的;但它仍教导说,这不是人的。主也渴望人貌似凭自己思考和意愿,并由此说话和行动,但他仍要承认,这不是凭他自己做到的。否则,人无法改造(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AE 971, 9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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