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48

748.“又要吃她的

748.“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表出于憎恨,他们将谴责并在自己当中摧毁天主教特有的邪恶与虚假,视天主教为可诅咒的,并在自己当中将它除灭。这论及新教教徒,他们将如此对待这个淫妇,也就是天主教。“吃她的肉”表示出于憎恨谴责并在自己当中摧毁天主教特有的事物,也就是下文所说的邪恶与虚假;“用火将她烧尽”表示视天主教为可诅咒和亵渎的,并在他们自己当中将它除灭。“用火烧尽”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亵渎圣物的惩罚就是火烧;所以,按照神性律法:凡因敬拜别神而亵渎耶和华圣名的,要将他们自己,连同他们所有的都用火烧尽(申命记13:12-18)。因此,摩西用火焚烧了以色列人亵渎敬拜的金牛犊(出埃及记32:20;申命记9:21)。此外,亚伦的两个儿子因亵渎神圣事物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6)。“陀斐特中的火与木柴”无非表示地狱之火,烧那些亵渎神圣事物的人(以赛亚书30;33;耶利米书7:11,31-32; 19:5-6;列王纪下23:10);因为他们在那里以令人发指的祭物(如自己的子女)敬拜摩洛。
由于但以理书(7章)中的第四个兽表示亵渎圣言、因而亵渎教会的神圣事物的天主(717节),故经上说它“被火焚烧”(但以理书7:11)。以敬拜人来取代敬拜主就是亵渎的敬拜,故此处说,他们“要用火将淫妇烧尽”,以此表示他们视天主教本身为可诅咒的,并在他们自己当中将它摧毁。“吃她的肉”之所以表示出于憎恨谴责并在自己当中摧毁天主教所特有的邪恶与虚假,是因为这就是“吃她的肉”所表示的,“肉”表示人所特有的事物,这些事物与良善并真理相关,在反面意义上与邪恶并虚假相关;“吃”表示耗尽,因而表示摧毁。“肉”(flesh,或译为肉体、肉身、血气、情欲等)表示人所特有的事物,这事物本身是邪恶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凡接待祂的,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约翰福音1:12,13)
神想到他们不过是血气,是一阵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它的马不过是血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耶路撒冷和放纵肉体的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耶稣对彼得说,血肉不会将这些事指示给你。(马太福音16:17)
依靠人、将血肉当自己膀臂的有祸了。(耶利米书17:5)
由于“肉”表示人的统我或自我,那些憎恨他人的人,会攻击他人自己带有摧毁他们意图的事物,故这一点由“吃肉”来表示,如以下经文:
要死的,由他死,要被剪除的,由被剪除,余剩的,由他们吃彼此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他们张口要吞以色列;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2,20,21)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各人吃其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吃儿女的肉(耶利米书19:9;利未记26:29;申命记28:53)表示摧毁自己里面的真理和良善;因为“儿子”表示真理,“女儿”表示良善(参看139,543,546,612节)。此外,圣言论及“一切肉”(经上或译凡有血气的);以此表示每个人(创世记6:12,13,17,19;以赛亚书40:5,6;49:26;66:16,23,24;耶利米书25:31;32:27;45:5;以西结书20:48,49)。

真实的基督教 #101

101.(7)在一个

101.(7)在一个人里面(in one Person),神就这样成为人,人成为神。耶和华神成为人,人成为神。这是从本章上述要点,尤其从以下两点所推出的结论:即为了赎回并拯救人类,耶和华,宇宙的创造降下来并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参看82-84节);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与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相互共同合一(参看97-100节)。从这种相互合一明显可知,在一个人里面,神为人,人为神;同样的结论可从这二者类似于灵魂与身体那样的合一推出来。根据亚他那修信经的声明(参看98节),这与当今教会的信是一致的。根据名为协合信条的正统著作的声明,这也与福音派教会的信是一致的。协合信条的这一教义得到圣经和基督教早期教父文学,以及论据的有力支持,即基督的人性被提升至神权、全能和全在;以及在基督里面,人为神,神为人(参看那本书的607,765节)。此外,本章已说明,就其人性而言,耶和华神在圣言中被称为“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 和“以色列的神”。因此,保罗说: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约翰一书:
耶稣基督,神的儿子,是真神,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严格来说,“神的儿子”是指祂的人身(参看92-93节)。另外,耶和华神称祂自己和祂的儿子为主。我们读到:
主对我主说,坐在我的右边。(诗篇110:1)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为神,永恒的父。(以赛亚书9:6,7)
在大卫的诗篇,就其人身而言,儿子也是指主:
我要传谕旨。耶和华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当亲吻儿子,免得祂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诗篇2:7,12)
这不是指永恒的儿子,而是指生在世间的儿子,因为这是主要来的一个预言。因此,它被称为“谕旨”,就是耶和华晓谕大卫的消息。同样在诗篇中,此前经上说:
我已经在锡安膏立我的君王。(诗篇2:6)
又进一步说
我就将列族赐你为基业。(诗篇2:8)
因此,“今日”并非指“自永恒”,而是指“在时间上”。对耶和华来说,未来就是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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