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44

744.“同着羔羊的

744.“同着羔羊的,是蒙召被选有忠心的”表进入天堂的,是那些唯独靠近并敬拜主的人,无论是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还是那些处于教会内在和至内在的人。“同着羔羊的”表示那些靠近主的人,因为他们与主同在。“蒙召被选有忠心的”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内在和至内在的人;他们因在主里面,故进入天堂。事实上,“蒙召的”表示所有人,因为所有人都被蒙召;但“与主同在的蒙召者”则表示那些在天上与主同在的人,正如与新郎同在婚礼上的所有人。“被选的”不是指预定拣选的某些人,而是与主同在的人被如此称呼。“有忠心的”表示那些拥有对主之信的人。
处于教会外在、内在和至内在的,就是这些人,因为主的教会和天堂一样,分为三个层级。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处于最低层;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处于第二层;那些处于教会至内在的人,处于第三层。经上称那些处于教会外在、与主同在的人为“蒙召的”;称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为“被选的”;称那些处于教会至内在的人为“有忠心的”;因为他们在圣言中就是如此被称呼的;在圣言中,“雅各”被称为“蒙召的”,“以色列”被称为“被选的”;因为“雅各”在圣言中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以色列”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此处经上之所以说“同着羔羊的,是蒙召被选有忠心的”,是因为前面经上说“他们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好叫他们知道,主所战胜,也就是主通过圣言使其信服的人与主同在天堂;照着各自的领受,有的在最低层天堂,有的在第二层天堂,有的在第三层天堂,

真实的基督教 #196

196.(2)属灵之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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