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3.启17:14.“这些人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主在承认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与他们争战,因为神性人身中的主就是天地之神,也是圣言。他们与主并主与他们的“争战”不是指诸如来自恶人或与恶人的那种争战,而是诸如来自那些尚未处于关于主的真理之人或与他们的那种争战。“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以及主的圣言(269,291,595节);“胜过他们”表示通过圣言信服。“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因为祂是天地之神。祂因统治天堂与教会的一切良善而被称为“万主之主”;因祂的国度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之上而被称为“万王之王”(664节)。
由此明显可知,这些人“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主在承认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与他们争战,因为神性人身中的主就是天地之神。
主是天地之神,祂以明确的话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36;13:3)
父啊,你赐给我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10)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人认识并看见我,就是认识并看见了父;因为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父与我原为一。(约翰福音10:30)
一切信主的都得永生,不信祂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3:15, 17-18, 36; 6:47; 11:26;等)
谁不知道,主从父神成孕(路加福音1:34,35)?谁不知道,父神,也就是耶和华,在世披上人身?因此,这人身是父神的人身或神性?因而父神与祂原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事实上,谁能靠近人的灵魂,并由此降至他的身体?不是先靠近他的人身,然后再靠近他的灵魂吗?
羔羊将凭圣言中的这些和许多其它话胜过他们。因此,他们既然已经停止敬拜教皇,那么让他们敬拜主,教皇声称他通过主拥有对教会和天堂的一切权柄。教皇是个人,而主是神;唯独要靠近、祈求、崇敬,即敬拜神。独有主是当敬拜的圣者(启示录15:4)。我知道,他们会想:“父耶和华,就是宇宙的创造者,如何降下并披上人身呢?”不防让他们这样思想:那么与父同等,也是宇宙创造者的子又是如何做到的呢?事情不都一样吗?有人提到永恒的父与子,但根本没有什么永恒的子。那是神性人身,被称为“差到世上的子”(路加福音1:34,35;约翰福音3:17)。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961)。
982.“叫他能用火烤人”表示由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邪恶产生的对歪曲真理的欲望。这从“热”和“火”的含义清楚可知:“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参看AE 481节);“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因而是指对各种邪恶的欲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是一切邪恶的根源(可参看AE 162, 171, 506, 510, 512, 517, 650a, 653a, 950, 951节)。由于这些爱是一切邪恶的根源,在其延续中被称为贪婪,也被称为欲望,所以“用火烤人”表示对来自各种邪恶的虚假,因而对作恶或伤害他人的贪婪或欲望;因为这是那些处于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之人的生活快乐。正是由于这种快乐,这些爱的延续才被称为贪婪和欲望。
在世上,几乎没有人知道,所有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照着这爱的快乐而以伤害那些不与他们构成一体的人为乐。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死后的这些人身上很明显地看出来;那时,他们生活的快乐就是以任何方式伤害其他人,向他们行恶,尤其善人。他们的这种快乐就是仇恨的快乐;因为他们仇恨,并出于仇恨迫害所有敬拜主的人。在世上,这种仇恨因外在约束而没有在他们身上表现出来,这些外在约束就是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利益、职业、快乐和生命。他们被阻止和约束,免得它出现在别人眼前;但它隐藏在他们的灵里;因此,死后,当一个人成为一个灵,外在约束从他那里被除去时,它就会爆发出来;只要缰绳松开,他甚至会杀人。这就是“用火烤人”的含义。
之所以说“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叫他能用火烤人”,“日头”表示对神的爱,“热”和“火”或“用火烤人”表示对虚假和作恶的欲望,是因为对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的爱和欲望,通过对来自天堂的良善和真理的爱或情感的流注而在恶人身上出现并变得显而易见。天堂的爱和情感流入恶人到何等程度,恶人就在何等程度上燃起对作恶和说假话的狂热和欲望。原因在于,在他们身上,天堂的一切良善都变成邪恶,天堂的一切真理都变成虚假。因为他们那属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内层与天上的事物截然相反,凡流入一种相反形式的东西都会变成相反的东西或反面。当流入的东西变得强大时,它就会变成愤怒;它若占上风,或变得极其强大,就会变成折磨。当良善强有力地流入恶人时,恶人要么大发雷霆,要么陷入地狱的折磨。但当邪恶强有力地流入善人时,善人也会陷入极其痛苦的状态,还陷入良心的某种折磨。
这些效果的至内在原因是,在整个世界,无论灵界还是自然界,所有人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生命都从唯一的生命源泉,也就是主那里发出,各人照各人的生命品质,因而照其爱的品质接受这生命;因此,那些在自己里面将天堂之爱变成地狱之爱的人不能不将从天堂流入的爱变成他们自己的爱,就像太阳的热和光在流入地上的物体时,通常所行的一样;其中一些物体凭这流注发出甜味,一些物体则发出臭味;然而,热和光在它们自己里面都是一样的,并且来自唯一的源头,就是太阳。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通奸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是与人同在的天堂,所以可推知,一个人热爱通奸到何等程度,就远离天堂到何等程度;因此,通奸关闭天堂,打开地狱。只要通奸被认为是可允许的,并被感觉比婚姻更快乐,他们就会如此行。因此,确认通奸,并出于其意愿的准许和同意而犯通奸罪,转身离开婚姻的人就向自己关闭天堂,直到最后他不相信教会或圣言的任何东西,完全变成感官人,死后成为地狱灵。因为如前所述,通奸是地狱;因此,一个通奸者就是一个地狱的形式。既然通奸是地狱,那么可知,除非一个人放弃通奸,如地狱一样避开并远离它们,否则他就向自己关闭天堂,不能接受一丁点来自天堂的流注。后来他会推理,婚姻和通奸是一样的,但为了秩序和后代的教育,婚姻必须在国家得到保护或维持;还推理,通奸不是犯罪,因为通奸同样能生出孩子或后代;它们不会对女人造成伤害,因为她们能忍受通奸,并通过通奸促进人类的繁衍。他不知道,赞同通奸的这些和其它类似推理都是从地狱的冥河水中冒上来的,人与生俱来的淫欲和兽性以快乐吸引并吸食他们,就像猪吞食粪便一样。下文会看到,这些推理就是阴间或冥界,如今它们占据了基督教界中绝大多数人的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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