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1.“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圣言在他们当中有能力,他们凭圣言仿佛处于它的神性真理。“和兽同得权柄”表示与圣言一起有能力,因而圣言在他们当中有能力,他们凭圣言有能力。“得权柄”表示强大,“兽”表示圣言(723节);“与王一样”表示他们仿佛处于源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王”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神性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20,664,704,740节);“一时之间”表一段时间,以及在某种程度上。由此明显可知,“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圣言在他们当中有能力,他们通过圣言有能力,仿佛处于圣言的神性真理。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圣言是神性的默示,教会凭圣言而成为教会。但他们至今仍未从圣言汲取神性真理,只吸收了这些一般真理,即:要唯独敬拜神,不可拜任何人像神一样;赐给彼得的权柄本身并非神性,打开和关闭天堂是神性,这神性不在任何人自己的能力里面。他们凭圣言确认这些事;不过,在那些没有听过圣言的人面前,他们凭理性来确认,而理性通过不断出于天堂的流注被赋予每一个想要处于真理的人。按照主的圣治(或天命),他们不再进一步发展,也不再从圣言汲取信仰和生命,因为他们仍于外在,或形式上依附于天主教;免得真理与虚假混杂在一起,从而产生内在冲突,如同发酵产生干扰
983.启16:9.“人被大热所烤”表示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这从“大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大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因而是指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参看AE 481节)。这些话论及那些处于与生活良善分离之信的人,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启16:2)的人就是指他们。这些人因将信与教会的真正本质,即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把它排除在得救的手段之外,故只能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那些把遵照主诫命的生活抛到一边的人就消灭了圣言的一切,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生活的戒律或训词。信之戒律或训词,也就是圣言的真理,教导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婚姻是天堂,通奸是地狱,这一点最好从它们的起源来看。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是主对教会的爱,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教会凭该婚姻而为教会,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具体的教会就是一个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由此清楚可知,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不过,还要告知这种结合如何能成为起源。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与人同在,被称为天上婚姻的结合由此而来;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天上的婚姻而存在于处于与主的这种结合的两个婚姻伴侣之间。由此明显可知,首先,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之人里面。由于这种结合是相互的,所以主说:
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这种结合或这种婚姻自创造时就是如此建立的。男人被造为对真理的理解,女人被造为对良善的情感;因此,男人是真理,女人是良善。当同男人在一起的对真理的理解与同女人在一起的对良善的情感构成一体时,两个心智就有合而为一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婚姻,婚姻之爱便从该婚姻降下来。因为当两个心智如此结合,以至于成为一个心智时,它们之间就有爱;当这爱,也就是属灵婚姻的爱降至身体时,它就变成属世婚姻的爱。每个人若愿意,都能很清楚地感知到,情况就是这样。一对在心智上从内层相互和互惠地相爱的婚姻伴侣,也在身体上如此相爱。众所周知,一切爱都从心智的情感降至身体,没有这种起源,爱就不存在。
由于婚姻之爱的起源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天堂,所以很明显,通奸之爱的起源是邪恶与虚假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地狱。天堂之所以是婚姻,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地狱之所以是通奸,是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邪恶与虚假的婚姻。由此可知,婚姻和通奸就像天堂和地狱那样彼此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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