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41.“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圣言在他们当中有能力,他们凭圣言仿佛处于它的神性真理。“和兽同得权柄”表示与圣言一起有能力,因而圣言在他们当中有能力,他们凭圣言有能力。“得权柄”表示强大,“兽”表示圣言(723节);“与王一样”表示他们仿佛处于源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王”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神性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20,664,704,740节);“一时之间”表一段时间,以及在某种程度上。由此明显可知,“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圣言在他们当中有能力,他们通过圣言有能力,仿佛处于圣言的神性真理。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圣言是神性的默示,教会凭圣言而成为教会。但他们至今仍未从圣言汲取神性真理,只吸收了这些一般真理,即:要唯独敬拜神,不可拜任何人像神一样;赐给彼得的权柄本身并非神性,打开和关闭天堂是神性,这神性不在任何人自己的能力里面。他们凭圣言确认这些事;不过,在那些没有听过圣言的人面前,他们凭理性来确认,而理性通过不断出于天堂的流注被赋予每一个想要处于真理的人。按照主的圣治(或天命),他们不再进一步发展,也不再从圣言汲取信仰和生命,因为他们仍于外在,或形式上依附于天主教;免得真理与虚假混杂在一起,从而产生内在冲突,如同发酵产生干扰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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