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41

741.“但他们一时

741.“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圣言在他们当中有能力,他们凭圣言仿佛处于它的神性真理。“和兽同得权柄”表示与圣言一起有能力,因而圣言在他们当中有能力,他们凭圣言有能力。“得权柄”表示强大,“兽”表示圣言(723节);“与王一样”表示他们仿佛处于源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王”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神性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20,664,704,740节);“一时之间”表一段时间,以及在某种程度上。由此明显可知,“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圣言在他们当中有能力,他们通过圣言有能力,仿佛处于圣言的神性真理。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他们圣言是神性的默示,教会凭圣言而成为教会。但他们至今仍未从圣言汲取神性真理,只吸收了这些一般真理,即:要唯独敬拜神,不可拜任何人像神一样;赐给彼得的权柄本身并非神性,打开和关闭天堂是神性,这神性不在任何人自己的能力里面。他们凭圣言确认这些事;不过,在那些没有听过圣言的人面前,他们凭理性来确认,而理性通过不断出于天堂的流注被赋予每一个想要处于真理的人。按照主的圣治(或天命),他们不再进一步发展,也不再从圣言汲取信仰和生命,因为他们仍于外在,或形式上依附于天主教;免得真理与虚假混杂在一起,从而产生内在冲突,如同发酵产生干扰

诠释启示录 #520

520.“众水的第三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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