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9.启17:11.“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自己是第八位。他也和那七位同列,并且归于沉沦”表如前面所解释的,圣言是神性良善本身,也是神性真理,但从平信徒和普通百姓那里被拿走,免得他们的领袖对它的亵渎和玷污显现出来,也免得他们因此退离。“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表示圣言,如前所述(17:8);“自己是第八位”,就是此处第八座山,表示圣言是神性良善本身;因为“七座山”表示圣言的各种神性良善(737节);因此,“兽自己是第八座”山表示它是神性良善本身。良善也以“第八”来表示;由于圣言的一切良善在他们当中遭到亵渎,故不是说他“自己”属那七座山,还由于刚才说他属七王,而七王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故并非所有神性真理都被玷污(737,738节)。从这几件事可以看出这些话里面所隐藏的奥秘。他“归于沉沦”表示圣言被弃绝(734节);圣言虽如此被弃绝,但仍被承认为神圣,只是从平信徒和普通百姓那里被拿走,免得他们的领袖亵渎其中的良善、玷污其中的真理,也免得平信徒因此退离,因此,这一切因是原因本身,故由“归于沉沦”来表示。圣言是神性良善本身,也是神性真理。这是因为圣言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里面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里面都有一个属天之义和一个属灵之义;神性良善在属天之义里面,神性真理在属灵之义里面;这些之所以都在圣言里面,是因为主就是圣言;这些事在出版于阿姆斯特丹的《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一书中都有论证。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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