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38

738.启17:10

738.启17:10.“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表圣言的一切神性真理都被摧毁了,除了这一个,即天上和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了主;还有另外一个尚未遭受质疑,但也不会幸存,就是主的人身是神性。“五”并非表示五,而表示其余的;在此表示圣言其余的神性真理,它们由“诸王”来表示。因为在启示录和圣言中,数字一般表示与它们相关的事物的性质。它们就好比名词前的形容词,或主语后的谓语;这一点从前面所解释的数字2,3,4,6,7,10,12,144可以看出来。故此处“五”表示其余的,因为“七”表示圣言的一切神圣事物;由此可知“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因而它们当中只有两个留下来。由此明显可知,“五位已经倾倒了”表示其余的都被摧毁了。经上之所以说他们“倾倒了”,是因为所论及的是“王”,他们因剑而倒。“一位还在”无非表示这一神性真理:如主自己所说(马太福音28:18;约翰福音13:3;17:2-3,10),天上和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了主(参看618节)。这一个之所以未被摧毁,是因为若摧毁,他们就无法将统治教会和圣言的一切事物,以及统治天堂的权力据为己有了。

“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表示尚未遭受质疑神性真理,不过当它来到时,将不会在他们当中存留,即这个神性真理:主的人身是神性的。经上之所以说“必须暂时存留”,是因为这是圣治(或天命)所定,如前所述(686节)。“主的人身是神性”就是一个神性真理,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头至尾。它尚未遭到质疑的原因在于,他们将主的一切权柄转到自己身上后,就不能不承认主的人身是神性,因为平信徒和普通百姓会说,他们把神性权柄转到自己那里去了,这样教皇本人就成了神,他的神父们则成为神明。从启示录此处的预言来看,这个神性真理终将遭受质疑。

他们曾看到过这另外的神性真理,即:主的人身是神性,只是视而不见;这一点从他们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他们声称,圣餐(或圣体)里面不仅有主的身体和血,还有祂的灵魂和神性;因而有祂的人身和神性的全在;人身若不是神性,就无法全在;还声称,基督的身体和血,同时祂的灵魂和神性都在他们里面,他们通过圣餐也在祂里面;这说的就是祂的人身;若非祂的人身是神性,就不能这么说了,因为这是不可能的。此外他们还说了这些事:圣徒将与基督一同作王,基督将受到敬拜,圣徒将被祈求和崇敬;又声称,基督是真光,他们住在祂里面并有功德,以及诸如此类的其它事,全都涉及到其人身的神性。这些材料取自《特兰托会议信纲》以及批准它的教皇诏书。如前所述,他们也许看到这真理,却视而不见。


揭秘启示录 #48

48.“眼目如同火焰

48.“眼目如同火焰”表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目”表认知。因此,眼的视力表聪明;当论及主时,自然就表示神性智慧。“火焰”表属灵之爱,也就是仁;当论及主时,也就表示神性之爱。所以“主的眼目如同火焰”也就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
“眼目”之所以表示认知,是因为这二者有对应关系。认知通过属灵之光看见,正如眼睛通过属世之光看见,故“看见”论及这二者。在圣言中,“眼”表示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晦冥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我使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这话是说主,祂来临时,会开启那些对真理无知之人的认知。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可知: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恐怕他们用眼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愚蠢的人啊,你听这话,有眼睛却看不见。(以西结书12:2)
丢弃羊群的牧人有祸了。刀剑必临到他的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昏暗失明。(撒迦利亚书11:17)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人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使万民一切的马匹瞎眼。 (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298节)。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开启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目”表示认知。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睛”是什么意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康健,全身就都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都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路加福音11:34)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希腊文∶欣嫩子谷)。(马太福音5:29;18:9)
在以上经文中,“眼睛”不是指肉眼,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故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毛病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在圣所中。(利未记21:18, 20)
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表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天命。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我必注目善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看哪,耶和华定睛在他们身上。(诗篇33:18)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世人。(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眷顾,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损害,故经上描述四活物(即基路伯)说:
它们前后都长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8)
基路伯所行走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火焰”表主的神性之爱,这一点可见于下文论及“火焰”与“火”之处。由于经上说主的“眼目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一个二者的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此奥秘在《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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