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8.启17:10.“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表圣言的一切神性真理都被摧毁了,除了这一个,即天上和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了主;还有另外一个尚未遭受质疑,但也不会幸存,就是主的人身是神性。“五”并非表示五,而表示其余的;在此表示圣言其余的神性真理,它们由“诸王”来表示。因为在启示录和圣言中,数字一般表示与它们相关的事物的性质。它们就好比名词前的形容词,或主语后的谓语;这一点从前面所解释的数字2,3,4,6,7,10,12,144可以看出来。故此处“五”表示其余的,因为“七”表示圣言的一切神圣事物;由此可知“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因而它们当中只有两个留下来。由此明显可知,“五位已经倾倒了”表示其余的都被摧毁了。经上之所以说他们“倾倒了”,是因为所论及的是“王”,他们因剑而倒。“一位还在”无非表示这一神性真理:如主自己所说(马太福音28:18;约翰福音13:3;17:2-3,10),天上和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了主(参看618节)。这一个之所以未被摧毁,是因为若摧毁,他们就无法将统治教会和圣言的一切事物,以及统治天堂的权力据为己有了。
“一位还没有来到。他来的时候,必须暂时存留”表示尚未遭受质疑神性真理,不过当它来到时,将不会在他们当中存留,即这个神性真理:主的人身是神性的。经上之所以说“必须暂时存留”,是因为这是圣治(或天命)所定,如前所述(686节)。“主的人身是神性”就是一个神性真理,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头至尾。它尚未遭到质疑的原因在于,他们将主的一切权柄转到自己身上后,就不能不承认主的人身是神性,因为平信徒和普通百姓会说,他们把神性权柄转到自己那里去了,这样教皇本人就成了神,他的神父们则成为神明。从启示录此处的预言来看,这个神性真理终将遭受质疑。
他们曾看到过这另外的神性真理,即:主的人身是神性,只是视而不见;这一点从他们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他们声称,圣餐(或圣体)里面不仅有主的身体和血,还有祂的灵魂和神性;因而有祂的人身和神性的全在;人身若不是神性,就无法全在;还声称,基督的身体和血,同时祂的灵魂和神性都在他们里面,他们通过圣餐也在祂里面;这说的就是祂的人身;若非祂的人身是神性,就不能这么说了,因为这是不可能的。此外他们还说了这些事:圣徒将与基督一同作王,基督将受到敬拜,圣徒将被祈求和崇敬;又声称,基督是真光,他们住在祂里面并有功德,以及诸如此类的其它事,全都涉及到其人身的神性。这些材料取自《特兰托会议信纲》以及批准它的教皇诏书。如前所述,他们也许看到这真理,却视而不见。
226.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这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以便它能同时包含属天和属灵之物,并且每个字都是这些事物的容器和支撑。因此,字义中的神圣真理极少是裸露的真理,而是披上外衣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其中很多适合简单人的认知,这些人的思维不会超越诸如他们用肉眼所看的那类事物。有些事看似矛盾,但若在属灵之光中看圣言,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另外,先知书的某些部分还收集了看不出任何意义的地名和人名。由于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很明显,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举例说明这一点。经上说:
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14;约拿书3:9;4:2)
还说:
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撒母耳记上15:29)
若无教义,这些话无法自圆其说。经上说:
耶和华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数记14:18)
又说: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24:16)
在教义的光照下,这些说法并不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8;21:21,22)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以为,凡人所求的,就都能得到;但由教义可知,凡人通过主所求的,就被赐予他。主还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认为这是在教导天堂是为穷人而非富人所建的。而教义却教导,所谓贫穷是指灵里贫穷。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又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7)
若没有教义,人有可能由此断定,不应论断恶人为恶。然而,教义告诉我们:只要出于公义,论断是可以的。因为主说:
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但你们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主人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主人,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若无教义,人会由此断定,人不该视别人为师尊、父亲和主人。然而,由教义可知,这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可。
耶稣对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有人或许从这些话断定,主的门徒会去审判,而事实上,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这个奥秘通过以下教义就会清楚明了:唯独那位全知、识透人心的主才会审判,祂的“十二门徒”是指教会通过圣言从主那里所汲取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此,教义表明,要审判每个人的是这些真理,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言(3:17,18;12:47,48)。圣言中还有很多类似经文,由此明显可知,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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