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7. “那七头就是七座山,就是女人所坐的地方,又是七位王(17:10)”表天主教建立于其上的圣言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早晚被摧毁,最终遭到亵渎。“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故他的“头”表示其中的爱之良善和智之真理,因此,此处描述了“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当中这二者方面的圣言的性质,“山”表示那里的爱之神性良善,“王”表示那里的神性真理。“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336,339,714a节);“王”表示智之真理(20,664,704节),“头”在论及主时,表示其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以及其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47,538,568节);“七”表示全部和完全,并论及神圣事物(10,391,657节);“女人”表示天主教(723节)。因此,“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表示天主教建立于其上的圣言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原因在于,整部圣言已被这个宗教亵渎和玷污了(717,719-721,723,728-730节)。
之所以说它早晚被亵渎,是因为一开始,圣言对他们来说是神圣的;但是,他们发现,他们可以利用教会的神圣事物来掌权,于是便逐渐远离圣言,承认他们自己的法令、戒律、典章具有同等地位,事实上更优越、神圣,最终将主的所有权柄据为己有,丝毫不留。当他们视圣言为神圣时,正是由于他们的最初状态,表示巴别或巴比伦的路西弗(717节)被称为“早晨之子”;正是由于他们后来的状态,他才“被抛下阴间”(以赛亚书14:15)。但有关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参看《圣治》(257节)。那女人所坐的“七座山”似乎是指罗马,因为罗马建在七座山上,并由此命名(罗马城是以七座山丘的村落为基点发展而来的,因此罗马有“七丘之城”之称)。尽管是指罗马,因为天主教的宝座和裁判所就在那里,但“七座山”在此却表示被亵渎的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良善;因为数字“七”无非表示神圣事物,在此表示被亵渎的事物,如这个数字在别处所表示的;如那里提到:
神宝座前的七灵。(启示录1:4)
人子在中间的七灯台。(启示录1:13; 2:1)
七星。(启示录2:1;3:1)
宝座前的七盏火灯。(启示录4:5)
封书卷的七印。(启示录5:1)
羔羊的七角七眼。(启示录5:6)
七位天使拿着七枝号。(启示录8:2)
七雷。(启示录10:3,4)
七位天使拿着盛七灾的香瓶。(启示录15:1,6,7)
此处朱红色的兽有“七头”,“七头就是七座山”,以及“七王”也一样。
48.“眼目如同火焰”表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目”表认知。因此,眼的视力表聪明;当论及主时,自然就表示神性智慧。“火焰”表属灵之爱,也就是仁;当论及主时,也就表示神性之爱。所以“主的眼目如同火焰”也就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
“眼目”之所以表示认知,是因为这二者有对应关系。认知通过属灵之光看见,正如眼睛通过属世之光看见,故“看见”论及这二者。在圣言中,“眼”表示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晦冥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我使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这话是说主,祂来临时,会开启那些对真理无知之人的认知。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可知: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恐怕他们用眼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愚蠢的人啊,你听这话,有眼睛却看不见。(以西结书12:2)
丢弃羊群的牧人有祸了。刀剑必临到他的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昏暗失明。(撒迦利亚书11:17)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人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使万民一切的马匹瞎眼。 (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298节)。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开启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目”表示认知。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睛”是什么意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康健,全身就都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都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路加福音11:34)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希腊文∶欣嫩子谷)。(马太福音5:29;18:9)
在以上经文中,“眼睛”不是指肉眼,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故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毛病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在圣所中。(利未记21:18, 20)
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表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天命。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我必注目善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看哪,耶和华定睛在他们身上。(诗篇33:18)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世人。(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眷顾,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损害,故经上描述四活物(即基路伯)说:
它们前后都长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8)
基路伯所行走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火焰”表主的神性之爱,这一点可见于下文论及“火焰”与“火”之处。由于经上说主的“眼目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一个二者的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此奥秘在《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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