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37

737. “那七头就

737. “那七头就是七座山,就是女人所坐的地方,又是七位王(17:10)”表天主教建立于其上的圣言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早晚被摧毁,最终遭到亵渎。“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故他的“头”表示其中的爱之良善和智之真理,因此,此处描述了“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当中这二者方面的圣言的性质,“山”表示那里的爱之神性良善,“王”表示那里的神性真理。“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336,339,714a节);“王”表示智之真理(20,664,704节),“头”在论及主时,表示其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以及其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47,538,568节);“七”表示全部和完全,并论及神圣事物(10,391,657节);“女人”表示天主教(723节)。因此,“那七头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表示天主教建立于其上的圣言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原因在于,整部圣言已被这个宗教亵渎和玷污了(717,719-721,723,728-730节)。
之所以说它早晚被亵渎,是因为一开始,圣言对他们来说是神圣的;但是,他们发现,他们可以利用教会的神圣事物来掌权,于是便逐渐远离圣言,承认他们自己的法令、戒律、典章具有同等地位,事实上更优越、神圣,最终将主的所有权柄据为己有,丝毫不留。当他们视圣言为神圣时,正是由于他们的最初状态,表示巴别或巴比伦的路西弗(717节)被称为“早晨之子”;正是由于他们后来的状态,他才“被抛下阴间”(以赛亚书14:15)。但有关该主题的详细内容,可参看《圣治》(257节)。那女人所坐的“七座山”似乎是指罗马,因为罗马建在七座山上,并由此命名(罗马城是以七座山丘的村落为基点发展而来的,因此罗马有“七丘之城”之称)。尽管是指罗马,因为天主教的宝座和裁判所就在那里,但“七座山”在此却表示被亵渎的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良善;因为数字“七”无非表示神圣事物,在此表示被亵渎的事物,如这个数字在别处所表示的;如那里提到:
神宝座前的七灵。(启示录1:4)
人子在中间的七灯台。(启示录1:13; 2:1)
七星。(启示录2:1;3:1)
宝座前的七盏火灯。(启示录4:5)
封书卷的七印。(启示录5:1)
羔羊的七角七眼。(启示录5:6)
七位天使拿着七枝号。(启示录8:2)
七雷。(启示录10:3,4)
七位天使拿着盛七灾的香瓶。(启示录15:1,6,7)
此处朱红色的兽有“七头”,“七头就是七座山”,以及“七王”也一样。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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