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34

734.“将要从无底

734.“将要从无底深渊上来,又要归于沉沦”表在教廷会议上数次提议平信徒和普通百姓对圣言的接受和阅读,但都被拒绝了。“将要上来”的“兽”表示圣言,如前所述(723, 733节);他将要从中上来的“无底深渊”无非表示天主教,尤其表示它的宝座所在的地方,因而表示教廷会议。它之所以是“无底深渊”,是因为那里所作出的决议都与对教会的神圣事物,以及天堂,因而对主及其圣言的一切事物的统治有关(729节)。他们以这些事为根本目的,而教会的良善和灵魂的拯救作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而成为必要的形式上的事。“归于沉沦”表示被拒绝。从教会史可知,平信徒和普通百姓对圣言的接受和阅读数次被考虑过,但均遭拒绝。有一位教皇还曾提议过,但他的提议没有被采纳,如今这个教皇在改革宗,并受到祝福,《最后的审判(续)》(59节)一书有关于他的内容。这一事实也可从教皇诏书(Bulla Unigenitus)和教廷会议看出来。
注:*应该是Benedict XIV,本尼狄克十四世,也称本笃十四世。**由克雷芒十一世颁布,Unigenitus的意思是“神的独生子”,以此命名的正式法典,全罗马公教适用。

诠释启示录 #935

935.“拿着神的竖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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