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34

734.“将要从无底

734.“将要从无底深渊上来,又要归于沉沦”表在教廷会议上数次提议平信徒和普通百姓对圣言的接受和阅读,但都被拒绝了。“将要上来”的“兽”表示圣言,如前所述(723, 733节);他将要从中上来的“无底深渊”无非表示天主教,尤其表示它的宝座所在的地方,因而表示教廷会议。它之所以是“无底深渊”,是因为那里所作出的决议都与对教会的神圣事物,以及天堂,因而对主及其圣言的一切事物的统治有关(729节)。他们以这些事为根本目的,而教会的良善和灵魂的拯救作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而成为必要的形式上的事。“归于沉沦”表示被拒绝。从教会史可知,平信徒和普通百姓对圣言的接受和阅读数次被考虑过,但均遭拒绝。有一位教皇还曾提议过,但他的提议没有被采纳,如今这个教皇在改革宗,并受到祝福,《最后的审判(续)》(59节)一书有关于他的内容。这一事实也可从教皇诏书(Bulla Unigenitus)和教廷会议看出来。
注:*应该是Benedict XIV,本尼狄克十四世,也称本笃十四世。**由克雷芒十一世颁布,Unigenitus的意思是“神的独生子”,以此命名的正式法典,全罗马公教适用。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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