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4.“将要从深渊中上来,又要走向灭亡”表示在教皇会议上几次审议平信徒和普通民众接受并阅读圣言,但都遭到拒绝。“将要上来”的“兽”表示圣言,如前所述(AR 723, 733节);他将要从中上来的“深渊”只能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尤表它的宝座所在的地方,因而表示教皇会议。它是一个“深渊”,因为那里所颁布的东西关注的是对教会圣物和天堂,因而对主及其圣言的一切的统治(AR 729节)。他们以这些东西为基本目的,把教会的良善和灵魂的拯救当成实现这些目的的正式手段。“走向灭亡”表示遭到拒绝。从教会的历史可以得知,平信徒和普通民众对圣言的接受和阅读在那里被审议过多次,但均遭拒绝。这也是由一位教皇提议的,但这个提议没有被采纳;现在这个教皇在改革宗信徒和有福的人当中,《最后的审判(续)》(59节)提到过他。这一点主要是从教皇诏书,另外从教皇会议中得知的。
注:这位教皇是克雷芒十二世。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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