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3.启17:8.“你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表他们虽承认圣言为神圣,却不是真地承认。“兽”表示圣言(723节)。“先前有,如今没有”表示圣言虽被承认为神圣,然而却不是真地被承认。人们都知道,圣言曾在他们当中,现在也在,然而却又不在。圣言的确被承认为神圣,因为它论述了主和祂对教会并天堂的权柄,还论述了彼得及其钥匙;然而,它又未得到承认,因为人们没有读它,他们被阻止读经,圣言从他们那里被拿走,甚至被修道士们以种种借口禁止,只保存在图书馆和修道院中,在那里也没什么人读它,更不用说注意其中的任何真实事物了;相反,他们只关注教皇的命令,教皇所说的话同样神圣。事实上,当教皇发自内心说话时,他们却诋毁并亵渎圣言。从这些事明显可知,“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表示他们虽承认圣言为神圣,却不是真地承认。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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