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30

730.启17:6.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该宗教由于玷污和亵渎了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与良善而变得疯狂。“那女人”表示天主教(723,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之事上变得疯狂(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327,379,681,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从主处于神性真理的人,抽象来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173,586,664节)。“为耶稣作见证之人”抽象来说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6,16,490,501,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的是“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717,718节)。从这些事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该宗教由于玷污和亵渎了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与良善而变得疯狂。

诠释启示录 #245

245.“又用眼药擦

245.“又用眼药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见”表示叫理解力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被打开。这从“眼睛”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对此,参看AE 152节)。因此,“擦眼睛,使你能看见”表示叫理解力可以被打开。经上说“用眼药擦”,是因为“眼药”是指用面和油制成的药膏,“面”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面”表示信之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2177, 9995节);“油”表示爱之良善(AC 3728, 4582, 4638节)。经上如此说,是因为理解力看不见任何真理,除非意愿在良善中;事实上,理解力中的真理只是在意愿中的良善的形式。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