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该宗教由于玷污和亵渎了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与良善而变得疯狂。“那女人”表示天主教(723,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之事上变得疯狂(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327,379,681,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从主处于神性真理的人,抽象来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173,586,664节)。“为耶稣作见证之人”抽象来说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6,16,490,501,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的是“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717,718节)。从这些事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该宗教由于玷污和亵渎了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与良善而变得疯狂。
87.没有真理的良善和出于良善的真理之间的区别可从人身上的情形清楚看出来。在人里面,一切良善皆居于其意愿,一切真理皆居于其觉知;若非藉着觉知,意愿凭其良善什么也做不了;它不能行动、说话和感受;它的一切能力和力量都是凭着觉知,因而凭着真理,因为觉知是真理的容器和居所。这就象心肺在人体内的运作方式。心脏若不伴随肺呼吸,就无法产生任何活动与感觉,这二者是心脏所发出的肺呼吸的结果。这一点从人窒息或溺水时丧失知觉的情形明显看出来,这时,呼吸停止,然而心脏仍在跳动。众所周知,在这些情况下,人既无活动,也无感觉。这与母亲子宫内的胎儿一个道理,原因在于,心对应于意愿及其各种良善,而肺则对应于觉知及其真理。在灵界,真理的力量尤为明显。通过主拥有神圣真理的天使尽管身体柔弱似婴儿,却能击溃成群的看似亚衲族人和拿非利人(即巨人)的地狱灵,将其赶到地狱,迫使他们进入地狱洞穴;当这些地狱灵从洞穴中出没时,他们不敢靠近这位天使。凡通过主拥有神圣真理的,在灵界都象狮子,尽管他们的身体和绵羊一样没有力量。那些通过主拥有神圣真理的世人同样拥有对抗恶与假,因而对抗密集排列的魔鬼的力量。这些魔鬼就其本质而言,无非是恶与假。神圣真理之所以有这样的力量,是因为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正是藉着神圣真理创造了整个宇宙;祂维护整个宇宙所凭借的一切秩序法则就是真理,故约翰福音上说:
万物是藉着祂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3,10)
诗篇:
诸天藉耶和华的言语(Word,道)而造,万象藉祂口中的气而成。(诗篇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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