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30

730.启17:6.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那女人”表示这种宗教说服(AR 723, 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疯狂(AR 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AR 327, 379, 681, 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AR 173, 586, 664节)。抽象地说,“为耶稣作见证之人”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AR 6, 16, 490, 501, 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AR 717—718节)。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76

Life76.没有人

Life76.没有人能知道婚姻的贞洁是何性质,除非他避通奸的淫乱如罪。因为一个人能知道他所经历的事,却无法知道他所没有经历的事。一个人若知道他未曾经历的某种东西,并且是基于对它的描述或思考知道的,就仅仅是在暗中知道它,对它仍存有某种怀疑。因此,在没有实际经历之前,没有人在光中看见任何东西,并免除怀疑。这后一种情况就是知道,而另一种情况是知道,却又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真相是:通奸的淫乱与婚姻的贞洁就像地狱与天堂一样彼此有别;通奸的淫乱构成一个人里面的地狱,婚姻的贞洁构成天堂。但婚姻的贞洁唯独存在于避通奸的淫乱如避罪的人身上(参看1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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