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30.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那女人”表示这种宗教说服(AR 723, 725节);“喝醉”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疯狂(AR 721节)。“血”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玷污和亵渎(AR 327, 379, 681, 684节)。“圣徒”表示那些通过圣言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AR 173, 586, 664节)。抽象地说,“为耶稣作见证之人”表示教会中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AR 6, 16, 490, 501, 669节),在此表示被亵渎的这些真理和良善,因为经上说“圣徒的血”或“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并论及“巴比伦”,而“巴比伦”也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AR 717, 718节)。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因玷污和亵渎主、圣言、因而教会的神性真理和良善而疯狂。
SS77.圣言是不是圣言,取决于人对它的理解,也就是说,取决于人如何理解它。圣言若不被人理解,虽被称为圣言,但对这个人来说,并不是圣言。圣言照着对它的理解而为真理,事实上,圣言可能不是真理,因为它可能被歪曲。圣言照着对它的理解而为灵和生命,因为圣言的文字若不被理解,就是死的。一个人因照着他对圣言的理解而拥有真理和生命,故也照着对它的理解而拥有信和爱,因为真理属于信,爱属于生命。由于教会通过并照着信和爱而存在,所以可推知,教会通过并照着对圣言的理解而为教会;一个教会若专注于纯正的真理,就是尊贵的;若不专注于纯正的真理,就是卑贱的;若专注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被毁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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