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9.启17:5.“在她额上有名写着说,奥秘哉,大巴比伦,作地上的淫乱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表天主教的内在性质,该性质一直被隐藏起来:因其源头来自出于自我之爱而对统治教会的神圣事物和天堂,因而统治主及其圣言的一切事物之爱,故它已经玷污并亵渎了与圣言、因而与教会有关的事物。“在她额上写着”表示植入这爱,因为“额”表示爱(347,605节)。“奥秘”表示隐藏于内在的东西。“大巴比伦”表示天主教及其一切性质,如前所述(717节)。“淫妇”表示对圣言良善与真理的玷污(719-721节),及其污秽,如前所述(728节)。“可憎之物”表示对教会神圣事物的亵渎,如刚才所述(728节)。“地”表示教会(285节)。因此,“地上的淫乱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表示它们的源头。由于这些话写在她的额上,而“写在额上”表示植入爱,而他们的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即统治教会的一切事物和天堂,因而统治主及其圣言的一切事物,故所表示的是这一点。
从这些事可以看出,“在她额上有名写着说,奥秘哉,大巴比伦,作地上的淫乱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表天主教的内在性质,该性质一直被隐藏起来:因其源头来自出于自我之爱而对统治教会的神圣事物和天堂,因而统治主及其圣言的一切事物之爱,故它已经玷污并亵渎了与圣言、因而与教会有关的事物。它是对统治教会一切事物的爱,这一点从所声称的对人的灵魂,以及与他们的敬拜有关的一切事物的权柄可以得知。它是对统治天堂的爱,这一点从他们声称具有释放与捆绑、因而打开与关闭的权柄可以得知。它是对统治主的一切事物的爱,这一点从主教的职位可以得知,他们凭这职位将属于主的一切据为己有。它是对统治圣言的一切事物的爱,这亦从他们独揽解经权可以得知。之所以称它为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是因为还有一种出于功用之爱的统治之爱,这两种爱彼此截然对立。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是属鬼魔的,因为它只关注自己,并为了自我而关注世界;但出于功用之爱的统治之爱是属天堂的,因为它关注主,从主所发出的一切事物都是功用,对主来说,功用就在于为了灵魂得救而向教会行善;所以,这爱憎恶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
97.“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这从“行走”和“七个金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行走”是指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金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参看AE 62节)。由此清楚可知,主被看见“在灯台中间”,是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层;“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行走”表示生活;“在中间”当论及主时,表示在祂周围的一切。故由此代表天堂和教会里的信和爱的一切生命都来自祂(参看AE 84节)。“中间”表示一切流注所来自的至内层和中心(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 7777节)。主是共同中心,天堂里的一切方向和定位都来自祂(参看《天堂与地狱》,123–124节)。天使从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从中间延伸或传播到周围的人(参看HH 43, 50, 189节)。“行走”表示生活,当论及主时,表示生命本身,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此外,那里的路是真实可见的;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正因如此,“行走”表示生活。关于灵界的这些路和在其中的行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95, 479, 534, 590节),以及《最后的审判》(48节)中的说明。
在圣言中,“路(或道路、道)”表示真理或虚假,“行走(或行)”表示生活,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数经文来证实。以赛亚书: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不会行在祂的道上,也不听从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
你们若遵守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申命记11:22)
又:
你若遵守这一切诫命,实行它们,爱耶和华你的神,终日行在祂的道上。(申命记19:9; 26:17)
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 1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营中间行走,所以你的营应当圣洁。(申命记23: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同一先知书:
他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以赛亚书57:2)
玛拉基书:
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同一福音书: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 36)
马可福音: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祂,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1, 23, 24, 27)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你们中间谁敬畏耶和华?谁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以赛亚书50:1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耶利米书26:4; 以西结书5:6; 20:13, 16; 撒迦利亚书10:12; 弥迦书4:5; 路加福音1:6)。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行走或行”在灵义上表示生活;它表示生活,故当论及主时,如在这段经文中,它表示生命本身,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其他所有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参看AE 82, 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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