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29

729.启17:5.

729.启17:5.“在她额上有名写着说,奥秘哉,大巴比伦,作地上的淫乱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表天主教的内在性质,该性质一直被隐藏起来:因其源头来自出于自我之爱而对统治教会的神圣事物和天堂,因而统治主及其圣言的一切事物之爱,故它已经玷污并亵渎了与圣言、因而与教会有关的事物。“在她额上写着”表示植入这爱,因为“额”表示爱(347,605节)。“奥秘”表示隐藏于内在的东西。“大巴比伦”表示天主教及其一切性质,如前所述(717节)。“淫妇”表示对圣言良善与真理的玷污(719-721节),及其污秽,如前所述(728节)。“可憎之物”表示对教会神圣事物的亵渎,如刚才所述(728节)。“地”表示教会(285节)。因此,“地上的淫乱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表示它们的源头。由于这些话写在她的额上,而“写在额上”表示植入爱,而他们的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即统治教会的一切事物和天堂,因而统治主及其圣言的一切事物,故所表示的是这一点。
从这些事可以看出,“在她额上有名写着说,奥秘哉,大巴比伦,作地上的淫乱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表天主教的内在性质,该性质一直被隐藏起来:因其源头来自出于自我之爱而对统治教会的神圣事物和天堂,因而统治主及其圣言的一切事物之爱,故它已经玷污并亵渎了与圣言、因而与教会有关的事物。它是对统治教会一切事物的爱,这一点从所声称的对人的灵魂,以及与他们的敬拜有关的一切事物的权柄可以得知。它是对统治天堂的爱,这一点从他们声称具有释放与捆绑、因而打开与关闭的权柄可以得知。它是对统治主的一切事物的爱,这一点从主教的职位可以得知,他们凭这职位将属于主的一切据为己有。它是对统治圣言的一切事物的爱,这亦从他们独揽解经权可以得知。之所以称它为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是因为还有一种出于功用之爱的统治之爱,这两种爱彼此截然对立。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是属鬼魔的,因为它只关注自己,并为了自我而关注世界;但出于功用之爱的统治之爱是属天堂的,因为它关注主,从主所发出的一切事物都是功用,对主来说,功用就在于为了灵魂得救而向教会行善;所以,这爱憎恶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

诠释启示录 #887

887.启14:10

887.启14:10.“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的虚假及其邪恶的归给或采用。这从“喝”、“酒”、“烈怒”、“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和“杯”的含义清楚可知:“喝”是指吸收和采用或归给自己(参看AE 617a,c-e节);“酒”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参看AE 376节);“烈怒”是指邪恶,因为邪恶向良善发怒,想要摧毁它(对此,参看AE 693, 754节)。经上虽说神的愤怒,但所指的是对神的愤怒,如许多经文把愤怒和烈怒,以及总体上的邪恶归于神(参看AE 481节末尾, 647节)那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喝神烈怒的酒”表示吸收并采用虚假及其邪恶。吸收并采用邪恶是通过与善行分离的信实现的,因为当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因被视为没有称义的价值,因而不是拯救人的而被搁置一边时,邪恶就会取代它们。事实上,良善退后到何等程度,邪恶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为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即同时侍奉邪恶和良善。“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是指与被歪曲的真理结合(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杯”是指真理的外在容器,因而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当“酒”表示真理时,“杯”表示包含它的,而圣言的字义就是那包含真理的,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杯”与“酒”,也就是它所包含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它表示容器,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杯”、“圣杯”、“高脚杯”、“小瓶”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等到解释接下来的第16和17章时,我们将引用这些经文。由于“杯”表示真理的外在或容器,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而这字义被那些处于教义,同时处于分离之信的生活之人歪曲,所以它被称为“神愤怒的杯”。此处如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那样提到神的“烈怒”(wrath)和“愤怒”(anger或indignation);“烈怒”表示人里面对邪恶的爱和渴望;“愤怒”表示人里面对虚假的爱和渴望,因为“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参看AE 481节末尾)。这一切清楚表明,“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

“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之所以表示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结合,是因为“纯一不杂的酒”是指致醉的酒,因而是指醉酒,因此在灵义上是指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因为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就是属灵的醉酒。此外,在原文译作“纯一不杂的酒”的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喝醉的词。由于这就是“纯一不杂的酒”的含义,而那些歪曲圣言的人属灵地喝醉了,也就是说,在真理方面处于一种神志不清的状态,所以在圣言中,提到“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的这两段经文论述了对真理的歪曲;如在以赛亚书和何西阿书。

以赛亚书:

忠信的城怎会变成妓女;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现今却有凶手居住。你的银子变为渣滓;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以赛亚书1:21, 22)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妓女”都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参看AE 141, 161节);“城”表示教义;因此,“忠信的城变成妓女”表示以前曾为纯正真理之教义的教义已经变成被歪曲的真理之教义。“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表示那里有丰盛的教义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平”论及教义之真理,并论及理解力;“公义”论及爱之良善,并论及意愿;“现今却有凶手居住”表示这歪曲灭绝了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就是“凶手”(murderer)的含义(可参看AE 589节)。“你的银子变为渣滓”表示纯正真理变成了虚假;“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表示真理因对它的歪曲而变得卑鄙并毁灭。

何西阿书:

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任凭他吧。他们的酒不见了;他们时常行淫,他们贪恋。(何西阿书4:17, 18)

“以法莲”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偶像”表示宗教的虚假。这清楚表明“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表示什么。“任凭他吧”表示教会对这宗教虚假的弃绝。“他们的酒不见了”表示圣言的真理灭亡了;“他们时常行淫”表示对这真理的歪曲;“他们贪恋”表示对虚假的爱。这一切清楚表明,“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具体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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