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7.“珍珠”表他们当中属于圣言的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就灵义而言,“珍珠”表示对来自圣言、尤其来自其字义的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无论属天的还是属灵的;“珍珠”因表示这些认知,故在“紫色和朱红色”,以及“金子和宝石”之后被提及。在以下经文中,“珍珠”也表示这些认知:
天国又好像买卖人寻找好珠子;遇见一颗重价的珠子,就去变卖他一切所有的,买了这颗珠子。(马太福音13:45,46)
“珍珠”表示关于主的认知。
新耶路撒冷城墙的十二个门是十二颗珍珠,每门是一颗珍珠。(启示录21:21)
“新耶路撒冷的这些门”表示引入新教会,引入通过对来自圣言的良善与真理的认知实现。
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们用脚践踏了珍珠,转过来咬你们。(马太福音7:6)
“猪”表示那些只热爱世俗财富、不喜欢属灵财富,也就是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认知之人。由于“巴比伦”表示弃绝源于圣言的一切良善与真理的认知的宗教,故经上论到她说:
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巴比伦哭泣悲哀,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这货物就是金、银、宝石和珍珠。(启示录18:11,12)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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