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7.“珍珠”表他们当中属于圣言的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就灵义而言,“珍珠”表示对来自圣言、尤其来自其字义的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无论属天的还是属灵的;“珍珠”因表示这些认知,故在“紫色和朱红色”,以及“金子和宝石”之后被提及。在以下经文中,“珍珠”也表示这些认知:
天国又好像买卖人寻找好珠子;遇见一颗重价的珠子,就去变卖他一切所有的,买了这颗珠子。(马太福音13:45,46)
“珍珠”表示关于主的认知。
新耶路撒冷城墙的十二个门是十二颗珍珠,每门是一颗珍珠。(启示录21:21)
“新耶路撒冷的这些门”表示引入新教会,引入通过对来自圣言的良善与真理的认知实现。
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们用脚践踏了珍珠,转过来咬你们。(马太福音7:6)
“猪”表示那些只热爱世俗财富、不喜欢属灵财富,也就是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认知之人。由于“巴比伦”表示弃绝源于圣言的一切良善与真理的认知的宗教,故经上论到她说:
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巴比伦哭泣悲哀,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这货物就是金、银、宝石和珍珠。(启示录18:11,12)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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