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7.“珍珠”表他们当中属于圣言的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就灵义而言,“珍珠”表示对来自圣言、尤其来自其字义的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无论属天的还是属灵的;“珍珠”因表示这些认知,故在“紫色和朱红色”,以及“金子和宝石”之后被提及。在以下经文中,“珍珠”也表示这些认知:
天国又好像买卖人寻找好珠子;遇见一颗重价的珠子,就去变卖他一切所有的,买了这颗珠子。(马太福音13:45,46)
“珍珠”表示关于主的认知。
新耶路撒冷城墙的十二个门是十二颗珍珠,每门是一颗珍珠。(启示录21:21)
“新耶路撒冷的这些门”表示引入新教会,引入通过对来自圣言的良善与真理的认知实现。
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们用脚践踏了珍珠,转过来咬你们。(马太福音7:6)
“猪”表示那些只热爱世俗财富、不喜欢属灵财富,也就是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认知之人。由于“巴比伦”表示弃绝源于圣言的一切良善与真理的认知的宗教,故经上论到她说:
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巴比伦哭泣悲哀,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这货物就是金、银、宝石和珍珠。(启示录18:11,12)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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