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25

725.启17:4.

725.启17:4.“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表他们当中属于圣言的属天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紫色”表示属天的神性良善,“朱红色”表示属天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很快就会看到;“穿着”它们表示它们在他们周围,因而与他们同在。来自圣言的这些事物之所以与他们同在,是因为那个女人所骑的“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723节)。人们知道,圣言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如一件衣服在他们周围,因而与他们同在,因为从外面看,他们崇敬圣言,但从里面看,却不是;他们承认圣言,因为圣言论述主,论述祂对天堂和教会的权柄,他们却将这权柄转到自己这里;圣言还论述赐给彼得的钥匙,他们声称自己是彼得的继任者。他们因将自己的威严、尊贵和权柄建立在这两点上,故有必当承认圣言的神圣。然而,圣言对他们来说,只不过像是“紫色和朱红色、嵌有金子宝石珍珠”的衣服,披在手拿金杯、杯中盛满了可憎之物和淫乱污秽的淫妇身上。
由于经上提到“紫色和朱红色”,然后又提到“金子、宝石和珍珠”,而“紫色和朱红色”表示属天的神性良善和真理,“金子和宝石”表示属灵的神性良善和真理,二者皆出自圣言,故有必要先说一说属天神性和属灵神性。主的整个天堂划分为两大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由从主处于爱的天使组成,属灵国度由从主处于智慧的天使组成。这两个国度都有良善和真理;属天国度的天使所拥有的良善和真理以“紫色和朱红色”来表示,属灵国度的天使所拥有的良善和真理以“金子和宝石”来表示。天使从主那里通过圣言拥有这两类良善与真理;所以,圣言有两种内在意义,即属天之义和属灵之义。这就是为何骑在朱红色兽上的“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嵌有金子宝石珍珠的衣服”的原因。
以下经文中的与这“女人”所表相同: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拉撒路被人放在财主门口,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路加福音16:19-21)
“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的“财主”是指犹太人,他们拥有圣言;“拉撒路”是指没有圣言的外邦人。以下经文中的表示类似事物:
素来吃美好食物的,现今在街上变为孤寒;素来卧朱红褥子的,现今躺卧粪堆。(耶利米哀歌4:5)
你使人凄凉的时候,要怎样行呢?你虽穿上朱红衣服,佩戴黄金装饰,这样标致是枉然的。(耶利米书4:30)
以色列的女子啊,当为扫罗哭号,他曾使你们穿朱红色的美衣,使你们衣服有黄金的妆饰。(撒母耳记下1:24)
你的篷帆是用细麻布做的,你的凉棚是用蓝色、紫色布做的。(以西结书27:7)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对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认知。
由于“紫色和朱红色”表示属天的良善和真理,故亚伦的圣衣,和会幕的幔子并门帘一样,也是用蓝色、紫色、朱红色线以及细麻织成(出埃及记26:4, 31, 36; 27:16; 28:6, 15);还有幔子(出埃及记26:1);约柜前的幔子(出埃及记26:31);会幕门上的门帘(出埃及记26:36);院子大门上的门帘(出埃及记27:16);以弗得(出埃及记28:6);带子(出埃及记28:8);决断的胸牌(出埃及记28:15);以弗得袍子周围的底边(出埃及记28:33);蒙陈设饼的朱红色布(民数记4:8)。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骑在朱红色兽上的女人所穿的“紫色和朱红色衣服”表示什么。以下经文中的也一样,经上说:
哀哉,这大城啊,素常穿着细麻,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又嵌有金子宝石珍珠;一时之间,这么大的财富已变为荒凉了。(启示录18:16,17)
还有:
巴比伦的货物当中有紫色料,朱红色料,黄金,宝石,珍珠。(启示录18:2)

诠释启示录 #1152

1152.“酒、油”

1152.“酒、油”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酒”和“油”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是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油”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375节)。“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它在此与油连在一起,而油表示来自属天源头的良善。因为与前一节经文一样,这一节经文也有成双成对的事物,其中一种事物表示属于真理的东西,另一种事物表示属于良善的东西,这两者都来自同一个源头;由此可推知,“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油”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在圣言中,“酒”表示真理或属灵良善(参看AE 376节);因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与属灵良善是一致的。油也一样;当所指的是圣膏油时,“油”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但当所指的是他们在节日用来膏抹自己的油时,“油”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过,圣治的一条律法是这样:人应自己强迫自己;但这条律法的意思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远离邪恶,而不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因为对人来说,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是可能的,但强迫自己走向本身为良善的良善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主行善,因为他为了自我,或世界,或回报,或出于恐惧强迫自己走向良善;这种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因为在它里面为目的的,是这个人自己,世界,或回报,而不是良善本身,因而也不是主;使良善成为良善的,是爱,而不是恐惧。例如,如果一个人在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并通过这种方式移除邪恶之前,强迫自己向邻舍行善,接济穷人,资助教会,行公义,从而强迫自己走向仁爱和真理,那么这就像一种姑息治疗法,只从外在来治疗疾病或溃疡,或像仅仅通过外在行为,一个通奸者强迫自己贞洁,一个骄傲的人强迫自己谦卑,或一个不诚实的人强迫自己诚实一样。

但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洁净了他的内在,当这内在被洁净时,他就出于自由行善,而不是强迫自己行善;因为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的自由,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这种自由;因此,人不会强迫自己走向这种良善。表面上看,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和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之间似乎有一种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并没有这种联系。我从经历的证据中得知,许多人强迫自己行善,却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但当探究这些人时,就会发现,来自里面的邪恶粘附在他们所行的良善上;因此,他们的良善就像用泥土或粪便制成的偶像或塑像。我被告知,这些人以为神是可以通过荣耀或赞美和供物来获得的,即便这些荣耀或赞美和供物发自一颗不洁的心。然而,在世人眼前,一个人可能会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尽管他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因为在世上,他会因此而得到回报;世人关注外在,很少关注内在;但在神面前,情况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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