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5.启17:4.“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表他们当中属于圣言的属天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紫色”表示属天的神性良善,“朱红色”表示属天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很快就会看到;“穿着”它们表示它们在他们周围,因而与他们同在。来自圣言的这些事物之所以与他们同在,是因为那个女人所骑的“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723节)。人们知道,圣言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如一件衣服在他们周围,因而与他们同在,因为从外面看,他们崇敬圣言,但从里面看,却不是;他们承认圣言,因为圣言论述主,论述祂对天堂和教会的权柄,他们却将这权柄转到自己这里;圣言还论述赐给彼得的钥匙,他们声称自己是彼得的继任者。他们因将自己的威严、尊贵和权柄建立在这两点上,故有必当承认圣言的神圣。然而,圣言对他们来说,只不过像是“紫色和朱红色、嵌有金子宝石珍珠”的衣服,披在手拿金杯、杯中盛满了可憎之物和淫乱污秽的淫妇身上。
由于经上提到“紫色和朱红色”,然后又提到“金子、宝石和珍珠”,而“紫色和朱红色”表示属天的神性良善和真理,“金子和宝石”表示属灵的神性良善和真理,二者皆出自圣言,故有必要先说一说属天神性和属灵神性。主的整个天堂划分为两大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由从主处于爱的天使组成,属灵国度由从主处于智慧的天使组成。这两个国度都有良善和真理;属天国度的天使所拥有的良善和真理以“紫色和朱红色”来表示,属灵国度的天使所拥有的良善和真理以“金子和宝石”来表示。天使从主那里通过圣言拥有这两类良善与真理;所以,圣言有两种内在意义,即属天之义和属灵之义。这就是为何骑在朱红色兽上的“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嵌有金子宝石珍珠的衣服”的原因。
以下经文中的与这“女人”所表相同:
有一个财主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拉撒路被人放在财主门口,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路加福音16:19-21)
“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的“财主”是指犹太人,他们拥有圣言;“拉撒路”是指没有圣言的外邦人。以下经文中的表示类似事物:
素来吃美好食物的,现今在街上变为孤寒;素来卧朱红褥子的,现今躺卧粪堆。(耶利米哀歌4:5)
你使人凄凉的时候,要怎样行呢?你虽穿上朱红衣服,佩戴黄金装饰,这样标致是枉然的。(耶利米书4:30)
以色列的女子啊,当为扫罗哭号,他曾使你们穿朱红色的美衣,使你们衣服有黄金的妆饰。(撒母耳记下1:24)
你的篷帆是用细麻布做的,你的凉棚是用蓝色、紫色布做的。(以西结书27:7)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对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认知。
由于“紫色和朱红色”表示属天的良善和真理,故亚伦的圣衣,和会幕的幔子并门帘一样,也是用蓝色、紫色、朱红色线以及细麻织成(出埃及记26:4, 31, 36; 27:16; 28:6, 15);还有幔子(出埃及记26:1);约柜前的幔子(出埃及记26:31);会幕门上的门帘(出埃及记26:36);院子大门上的门帘(出埃及记27:16);以弗得(出埃及记28:6);带子(出埃及记28:8);决断的胸牌(出埃及记28:15);以弗得袍子周围的底边(出埃及记28:33);蒙陈设饼的朱红色布(民数记4:8)。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骑在朱红色兽上的女人所穿的“紫色和朱红色衣服”表示什么。以下经文中的也一样,经上说:
哀哉,这大城啊,素常穿着细麻,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又嵌有金子宝石珍珠;一时之间,这么大的财富已变为荒凉了。(启示录18:16,17)
还有:
巴比伦的货物当中有紫色料,朱红色料,黄金,宝石,珍珠。(启示录18:2)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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