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23

723.“我就看见一

723.“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表该宗教建立在被他们所亵渎的圣言基础上。“女人”表示天主教或巴比伦宗教,因为下面经上说:“在她额上有名写着说,奥秘哉,大巴比伦,作地上的淫乱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女人”表示出于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434节),在此表示处于对立情感的天主教。下面很快看到,“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满了亵渎的名号”表示圣言完全被亵渎;因为“亵渎”表示否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以及对圣言的玷污(571,582,692,715节),因而表示亵渎。凡不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并歪曲圣言的,尽管不是有意,但的确亵渎了,只是比较轻微;但是那些将主的神性人身的一切能力据为己有,因而否认它,利用圣言的一切事物来为自己谋取对教会和天堂的神圣事物的统治权,为此玷污圣言的人,亵渎就严重了。从这些事明显可知,“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表该宗教建立在被他们所亵渎的圣言基础上。“朱红色”表示出自属天源头的圣言真理。
“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的属天神性真理,这一点乍一看,似乎风马牛不相及,显得怪异,甚至荒唐,因为它被称为“兽”;但就灵义而言,“兽”表示属世的情感,这种表达因而应用于圣言、教会和人(239,405,567节)。“四活物”,其中一个是狮子,一个是牛犊,第四个是鹰,就表示圣言,并且在以西结书还被称为“兽”(239,275,286,672节)。“马”,也是一个兽,就表示对圣言的理解(298节)。众所周知,“羔羊”表示主,“绵羊”表示教会之人,“羊群”表示教会本身。引用这些例子是为了避免有人对“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感到困惑。由于天主教的力量和尊严全仰赖圣言,故这女人看似“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正如之前她看似“坐在众水上”(17:1),“众水”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真理,如前所述(719节)。“兽”表示圣言,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论及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
你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凡住在地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希奇。(启示录17:8)
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自己是第八位。他也和那七位同列,并且归于沉沦。(启示录17:11)
那十角,就是十王,将自己的能力权柄给那兽。(启示录17:12-13)
因为神将遵行祂旨意、行一样的旨意、把他们的国给那兽放在他们心里,直等到神的话都应验了。(启示录17:17)
这种话只论及圣言。

诠释启示录 #522

522.“因水变苦”

522.“因水变苦”表示因为圣言的真理被歪曲了。这从“水”、“变苦”和“苦”的含义清楚可知:江河和泉源里的“水”是指理解的真理和教义的真理(对此,参看 518a节);“变苦”和“苦”是指因真理与邪恶之虚假的混杂而被歪曲之物,因为“苦”在此是指苦艾的苦,而“苦艾”因其苦味而表示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因而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对此,参看AE 519节)。在圣言中,“苦”表示令人不快乐的东西;不过,苦艾的苦表示一种不快乐,苦胆的苦表示另一种不快乐,毒芹或毒菜表示又一种不快乐,未成熟水果的苦又表示一种不快乐,既非菜蔬、也非水果的苦表示又一种不快乐;后者表示由各种原因造成的一种心灵悲伤和焦虑。

这清楚表明,以下经文中的“苦”表示什么。以赛亚书:

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祸归于喝酒的勇士,有力量调烈酒的人。(以赛亚书5:20, 22)

同一先知书:

新酒悲哀,葡萄树凋残,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 喝烈酒的,必以为苦。(以赛亚书24:7, 9)

摩西五经:

到了玛拉,他们不能喝水,因为水苦,这水被丢在水里的木头医治了。(出埃及记15:23–25)

出埃及记:

逾越节的时候,他们吃无酵饼和苦菜。(出埃及记12:8; 民数记9:11)

民数记:

要把咒诅的水给被丈夫指控犯通奸的妻子,若她有罪,这些水就会在她里面变苦,她的肚腹发胀,她的大腿消瘦。(民数记5:12–29)

启示录:

先知按照吩咐所吃的小书卷在他口中甜如蜜,但肚子却因它发苦。(启示录10:9–10)

其它地方也一样。但此处在经上说“因水变苦,就有许多人死于这些水”的地方,所指的是苦艾的苦,刚才解释了这种苦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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