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23

723.“我就看见一

723.“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表该宗教建立在被他们所亵渎的圣言基础上。“女人”表示天主教或巴比伦宗教,因为下面经上说:“在她额上有名写着说,奥秘哉,大巴比伦,作地上的淫乱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女人”表示出于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434节),在此表示处于对立情感的天主教。下面很快看到,“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满了亵渎的名号”表示圣言完全被亵渎;因为“亵渎”表示否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以及对圣言的玷污(571,582,692,715节),因而表示亵渎。凡不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并歪曲圣言的,尽管不是有意,但的确亵渎了,只是比较轻微;但是那些将主的神性人身的一切能力据为己有,因而否认它,利用圣言的一切事物来为自己谋取对教会和天堂的神圣事物的统治权,为此玷污圣言的人,亵渎就严重了。从这些事明显可知,“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表该宗教建立在被他们所亵渎的圣言基础上。“朱红色”表示出自属天源头的圣言真理。
“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的属天神性真理,这一点乍一看,似乎风马牛不相及,显得怪异,甚至荒唐,因为它被称为“兽”;但就灵义而言,“兽”表示属世的情感,这种表达因而应用于圣言、教会和人(239,405,567节)。“四活物”,其中一个是狮子,一个是牛犊,第四个是鹰,就表示圣言,并且在以西结书还被称为“兽”(239,275,286,672节)。“马”,也是一个兽,就表示对圣言的理解(298节)。众所周知,“羔羊”表示主,“绵羊”表示教会之人,“羊群”表示教会本身。引用这些例子是为了避免有人对“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感到困惑。由于天主教的力量和尊严全仰赖圣言,故这女人看似“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正如之前她看似“坐在众水上”(17:1),“众水”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真理,如前所述(719节)。“兽”表示圣言,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论及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
你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凡住在地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希奇。(启示录17:8)
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自己是第八位。他也和那七位同列,并且归于沉沦。(启示录17:11)
那十角,就是十王,将自己的能力权柄给那兽。(启示录17:12-13)
因为神将遵行祂旨意、行一样的旨意、把他们的国给那兽放在他们心里,直等到神的话都应验了。(启示录17:17)
这种话只论及圣言。

诠释启示录 #1077

1077.“就是各人

1077.“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它们都是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这从“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参看AE 175b, 331, 625节);“群众”也是指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因为“群众”是指较低种类的人民;“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参看AE 175, 331a,b; 452; 455a,b; 625节);“舌头”是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各种承认或称谢和感知的人(对此,参看AE 455, 625, 657, 990节)。“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之所以表示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是因为真正的灵义包含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此,当你从“各人民”,就是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那里除去人的一切概念时,所表示的就是真理或虚假,而不是他们。这同样适用于“群众、民族和舌头”。所表示的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地”表示教会,因此“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构成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要么是真理和良善,要么是虚假和邪恶。由于每个教会都是内在的和外在的,因它的真理和良善,或虚假和邪恶是内在的和外在的,所以这些就是这些话所表示的事物。这一点从“那淫妇坐的众水”的含义也可推知,此处所说的“众水”就是表示被亵渎的教会圣物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可参看AE 1033节);被亵渎的教会圣物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它们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和被玷污的圣言良善。

(关于圣言续)

主的圣言在这方面是奇妙的: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相互结合,这证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相互结合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也证明圣言里面有主与天堂并教会的婚姻,这婚姻也是相互的。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好叫它可以成为天使智慧和世人聪明的源头,或说天使可以从中获得智慧,世人从中获得聪明。因为单从良善中生不出智慧和聪明,单从真理中也生不出智慧和聪明,但当爱是相互的时,智慧和聪明就从它们的婚姻中生出。

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种相互的爱: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行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0–21)

这种相互性就是,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以及凡爱主的,主也要爱他。“有了祂的诫命”是指处于真理,“遵行它们”是指处于良善。

主用这些话以祂与父的合一也描述了这种相互性:

腓力,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结合就从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这种相互结合中发出的;而这种相互结合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这同样适用于主与天堂并教会的相互结合,以及总体上良善和真理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相互结合。由于良善属于仁,真理属于信,而仁与信构成教会,所以可推知,当人里面有仁与信的相互结合时,教会就在他里面。还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而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个人,所以可推知,人照着意愿和属于意愿的一切与理解力和属于理解力的一切的结合而为人;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种结合被称为一个婚姻,这婚姻自创造以来就在天堂里的每个细节里面,也在世界上的每个细节里面;一切事物的产生和生成由此而来。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婚姻是这样: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因而相互交替地爱(译注:或说这两者相互交替地爱对方),圣言的灵义揭示了这一点。正是由于这婚姻,良善与真理是一,而不是二;当良善属于真理,真理属于良善时,它们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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