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3.“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表该宗教建立在被他们所亵渎的圣言基础上。“女人”表示天主教或巴比伦宗教,因为下面经上说:“在她额上有名写着说,奥秘哉,大巴比伦,作地上的淫乱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女人”表示出于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434节),在此表示处于对立情感的天主教。下面很快看到,“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满了亵渎的名号”表示圣言完全被亵渎;因为“亵渎”表示否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以及对圣言的玷污(571,582,692,715节),因而表示亵渎。凡不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并歪曲圣言的,尽管不是有意,但的确亵渎了,只是比较轻微;但是那些将主的神性人身的一切能力据为己有,因而否认它,利用圣言的一切事物来为自己谋取对教会和天堂的神圣事物的统治权,为此玷污圣言的人,亵渎就严重了。从这些事明显可知,“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表该宗教建立在被他们所亵渎的圣言基础上。“朱红色”表示出自属天源头的圣言真理。
“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的属天神性真理,这一点乍一看,似乎风马牛不相及,显得怪异,甚至荒唐,因为它被称为“兽”;但就灵义而言,“兽”表示属世的情感,这种表达因而应用于圣言、教会和人(239,405,567节)。“四活物”,其中一个是狮子,一个是牛犊,第四个是鹰,就表示圣言,并且在以西结书还被称为“兽”(239,275,286,672节)。“马”,也是一个兽,就表示对圣言的理解(298节)。众所周知,“羔羊”表示主,“绵羊”表示教会之人,“羊群”表示教会本身。引用这些例子是为了避免有人对“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感到困惑。由于天主教的力量和尊严全仰赖圣言,故这女人看似“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正如之前她看似“坐在众水上”(17:1),“众水”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真理,如前所述(719节)。“兽”表示圣言,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论及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
你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凡住在地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希奇。(启示录17:8)
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自己是第八位。他也和那七位同列,并且归于沉沦。(启示录17:11)
那十角,就是十王,将自己的能力权柄给那兽。(启示录17:12-13)
因为神将遵行祂旨意、行一样的旨意、把他们的国给那兽放在他们心里,直等到神的话都应验了。(启示录17:17)
这种话只论及圣言。
543.启12:5.“妇人生了一个儿子,男孩”表新教会的教义。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思维;而“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以及对真理和良善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对它们的情感;“儿子,男孩”则表示在属灵人中孕育并在属世人生出的真理。这是因为在圣言中,“出生和生产”表示属灵的出生和生产,所有的属灵出生和生产一般都涉及良善与真理(535节);因为作为丈夫的主和作为妻子的教会所生和所产的,并非别的什么。由于生产的“妇人”表示新教会(533节),故显而易见,“儿子,男孩”表示新教会的教义。此处所说的教义是指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守十诫的生活篇》(1763年阿姆斯特丹出版);“教义”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因为教义就是一切真理的总括。当这些教义被写下来时,那些龙们就站在我周围,满怀愤怒,努力吞吃,也就是毁灭它们。我被许可讲述这个信息,是因为它实实在在如此发生了。站在我周围的“龙”们就来自改革宗基督教界的所有部分。
由于属灵的婚姻并不生产其它孩子,所以男孩是指在认知或理解力,因而在思维中的真理与良善;而女孩是指在意愿,因而在情感中的真理与良善;故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为证实这一点,有必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在某种程度看出这一点:
看哪,儿子是耶和华的产业,腹中的果子是祂的赏赐;少年时所生的儿子好像勇士手中的箭。(诗篇127:3-5)
要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使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离开你。(弥迦书1:16)
我看见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他说,这些就是站在全地之主旁边橄榄树的两个儿子。(撒迦利亚书4:3,11,14)
我的帐棚毁坏,我的儿子离我而去,他们没有了。(耶利米书10:20)
我的儿子孤苦,因为仇敌得了胜。(耶利米哀歌1:16)
耶路撒冷啊,你的众子发昏,在各街头躺卧。(以赛亚书51:17,18,20)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风。(以西结书5:10)
儿子和父亲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马太福音10:21;马可福音13:12;路加福音12:53)
你又拿了因我的黄金而华美的器皿,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以西结书16:17)
耶稣说,种子就是天国之子,稗子就是那恶者之子。(马太福音13:38)
“人子”(即人的儿子)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在上述引文中,“儿子”(或子)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教义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真理自身;其它地方的儿子也一样(如以赛亚书13:17, 18; 14:21, 22; 43:6; 49:17, 22; 51:17, 18; 60:9;耶利米书3:24, 25; 5:17;以西结书14:16-18, 20; 16:20, 36, 45; 20:26, 31; 23:37;何西阿书11:9-11;撒迦利亚书9:13;诗篇144:11,12;申命记3:28)。“女儿”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教会的这种情感。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为数众多,若加以引用,则篇幅太多;“锡安的女儿”、“耶路撒冷的女儿”、“犹大的女儿”、“以色列的女儿”并非表示别的。所引用关于“锡安的女儿”的一些经文可见于下文(612节)。谁看不出,圣言中如此频繁提及的女儿不是指“锡安”、“耶路撒冷”、“犹大”和“以色列”的任何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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