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3.“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表示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建立在被他们亵渎的圣言之上。“女人”表示天主教或巴比伦的宗教或宗教说服,因为下面经上说:“在她额上有名写着,奥秘哉,大巴比伦,作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女人”表示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AR 434节),在此表示天主教的宗教或宗教说服,它处于一种对立的情感。“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如稍后所看到的;“满了亵渎的名号”表示圣言被完全亵渎了;因为“亵渎”(blasphemy)表示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否认和对圣言的玷污(AR 571, 582, 692, 715节),因而表示亵渎(profanation)。事实上,一个不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并歪曲圣言,哪怕不是有意的人,也的确亵渎了,只是比较轻微;但那些将主的神性人身的一切能力或权柄都归于自己,因而否认它,利用圣言的一切来为自己获取对教会和天堂的圣物的统治,为此玷污圣言的人,就犯了严重的亵渎罪。由此明显可知,“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表示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建立在被他们亵渎的圣言之上。“朱红色”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圣言真理。
“朱红色的兽”表示属天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圣言,这一点乍一看似乎又遥远又奇怪,甚至荒谬,因为它被称为“兽”。然而,从前面(AR 239, 405, 567节)可以看出,在灵义上,“兽”表示属世情感,它论及或被应用于圣言、教会和人。“四活物”,其中一个是狮子,一个是牛犊,第四个是鹰,就表示圣言,在以西结书也被称为“兽”(AR 239, 275, 286, 672节)。“马”,也是一个兽,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R 298节)。众所周知,“羔羊”表示主,“绵羊”表示教会之人,“羊群”表示教会本身。引用这些例子,是免得有人对“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感到疑惑。由于天主教的宗教或宗教说服把它的力量和尊严建立在圣言之上,所以这个女人被看到“骑在朱红色的兽上”,就像之前她被看到“坐在众水上”(启17:1)一样,“众水”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真理,如前所述(AR 719节)。“兽”表示圣言,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中论到它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如:
你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凡住在地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惊奇。(启示录17:8)
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自己是第八位,和那七位同列,也走向灭亡。(启示录17:11)
那十角,就是十王,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启示录17:12-13)
因为神将把他们的国给那兽放在他们心里。(启示录17:17)
这些话只能论及圣言。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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