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21

721.“地上的居民

721.“地上的居民喝醉了她淫乱的酒”表因那些在天主教的人对圣言的玷污而在属灵之事上的疯狂。“喝醉了她淫乱的酒”表示因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在此因他们的玷污而属灵之事上的疯狂;“酒”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316节),“淫乱”表示对它的歪曲和玷污(134,620,632,635节)。因此,“喝醉了酒”表示在属灵之事的疯狂; “地上的居民”表示教会中的人,如前所述(11:10,12:12,13:13,14,14:6);但在此表示那些在天主教的人,教会并不在那里,因为他们不靠近主,也不读圣言,还祈求死人(参看718节)。“喝醉了酒”表示在属灵之事上的疯狂,这一点无需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来证实也能看出来;不过,鉴于许多人看不到这一点,因为他们读圣言时,对圣言的细节不作属灵的思考,只作感官,也就是物质的思考,所以我从圣言引用一些经文,以证实“喝醉了酒”表示在属灵之事,也就是神学之事上的疯狂:
他们醉了,却非因酒;他们东倒西歪,却非因烈酒。(以赛亚书29:9)
你这困苦却非因酒而醉的,要听我言。(以赛亚书51:21)
巴别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列族喝了她的酒,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巴别必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为他们设摆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快乐,睡了长觉,永不醒起。(耶利米书51:37,39)
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因她叫列族喝她邪淫的酒。(启示录14:8 ; 18:3)
各坛都要盛满了酒;看哪,我必使这地的一切居民,君王,祭司,先知,都酩酊大醉。(耶利米书13:12,13)
你必酩酊大醉,满有愁苦,喝干毁灭与荒凉的杯。(以西结书23:32,33)
以东的女儿哪,这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耶利米哀歌4:21)
你也必喝醉。(那鸿书3:11)
你们要喝,且要喝醉,要呕吐,且要跌倒,不得再起来。(耶利米书25:27)
祸哉,那些在自己眼里有智慧,在自己面前聪明的人;祸哉!那些饮酒的英雄,以能力调烈酒的人。(以赛亚书5:21,22)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19:11-12,14; 24:20; 28:1,3,7-8;56:12;耶利米书23:9-10;耶利米哀歌3:15;何西阿书4:11-12, 17-18;约珥书1:5-7;哈巴谷书2:15;诗篇75:8;107:27)。

诠释启示录 #1106

1106.启18:4

1106.启18:4.“我又听见另一个声音从天上说”表示劝诫那些处于真理和生活良善的人,要提防这些人。这从“天上的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天上的声音”是指劝诫,即劝诫那些处于真理和生活良善的人,要提防这些人。这就是“天上的声音”的含义,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说“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免得有分于她的罪,受她所受的灾殃”,以及其它的话;后来,经上又描述了巴比伦货物的品质和他们状态的品质。这清楚表明,“天上的声音”是指劝诫。之所以听见天上的声音,是因为这声音是指从主那里通过圣言而来;一个人从圣言所汲取的一切都是从天上来的声音,圣言教导每个人巴比伦或巴别是何品质,这从由圣言那里所引用的关于巴比伦或巴别的经文(参看AE 1029节)明显看出来。

经上之所以说“另一个声音”,是因为前一个声音是天使大声呼喊“巴比伦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的声音;故此处是随之而来的对所有人的劝诫,既包括那些在巴比伦之内,对真理拥有某种情感,处于某种生活良善的人,他们要从她那里出来,不可相信她的巫术和咒语;也包括那些在巴比伦之外的人,他们不要让自己被这些东西迷惑。因为这个民族的性质是这样,他们利用每个人的爱之快乐来说服,以这种方式关闭理解力,并由此诱使人们相信他们所说的一切。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巴比伦民族就是这种性质。因为他们进入每个人的生活快乐,以这种方式迷住或占据他的心智,由此可以说撒下诱饵进行诱捕,直到控制他的生命,通过这种方式领着他,就像领着一个毫无能力的瞎子一样到他们想去的任何地方,首先通过除去在神学问题上来自理解力的一切光,好叫他们的目的不显露出来而让他们接受一种盲目的信仰;他们的目的是,他们要成为主人,不仅可以统治属于心智的人之内层,还可以统治属于身体的外层:通过统治教会和天堂的一切,因而统治灵魂而统治属于心智的内层,通过统治他们的财富而统治属于身体的外层。总之,他们的目的就是,唯独他们自己是主人,其他所有人都是仆人,因为这样他们就会被当作神来敬拜,即便他们没有公开这样说,也会默认;这就是他们的最终目的,这目的向人们隐藏,但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他们的最终目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他们把拯救的一切权柄从主自己那里夺走,归给教皇,又从教皇那里归给他的牧师或神父;然而,对人的拯救是主的神性本身,或说正是主的神性本身拯救人;能做到这一点的,不是人,而是神。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明,以亚他那修命名的信之教义在被阅读时,会留下一个清晰的概念,即:有三个位格,因而有三个同等的神;该教义也留下一个模糊的概念,即:神为一,这个概念如此模糊,以至于无法消除三神观。前面还说明,这个教义留下一个清晰的概念,即:主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又是人;但它留下一个模糊的概念或印象,即:主的神性和人性是一个位格,祂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前面又说明,只要不说神在本质上为一,在位格上为三,而是相信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因为这是事实,那么包含在这个教义中的一切,从头到尾,无论清晰的还是模糊的,就都与真理一致和相符。

有一个三位一体在神里面,也有一个合一。从圣言中提到父、子、圣灵的经文明显可知,有一个三位一体;从圣言中说神为一的经文明显可知,有一个合一。有三位一体在其中的这种合一,或有三位一体在里面的那一位神并不存在于被称为父的神性里面,也不存在于被称为圣灵的神性里面,只存在于主里面。只有主里面才有一个三位一体,即: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也就是圣灵;这三位一体为一,因为它属于一个位格,可称为三位一体。亚他那修教义的一切与此处所说的是一致的,我们在接下来的内容中会看到这一点,即:首先关于三位一体;其次关于主里面的位格合一;第三,这个教义是根据圣治被如此制定的,它似乎与真理不一致,其实是一致的。然后下文会从总体上证明,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接着具体证明,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被称为子的神性是主,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也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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