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21

721.“地上的居民

721.“地上的居民喝醉了她淫乱的酒”表示由于那些在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里的人中间对圣言的玷污,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喝醉了淫乱的酒”表示因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在此因对它们的玷污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酒”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AR 316节),“淫乱”表示对它的歪曲和玷污(AR 134, 620, 632, 635节)。因此,“喝醉了酒”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地上的居民”表示那些在教会里的人,如前所述(启11:10; 12:12; 13:13, 14; 14:6);但在此表示那些在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里的人,其实教会不在那里,因为他们不靠近主,也不读圣言,还祈求死人(参看AR 718节)。“喝醉了酒”表示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这一点的确可以看出来,不需要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来证实;但由于许多人看不到这一点,因他们在读圣言时,不是属灵地,而是感官地,也就是物质地思考圣言的细节,所以我要从圣言中引用一些经文,以证实“喝醉了酒”表示在属灵事物,也就是说,在神学事物上的疯狂;以赛亚书:

他们醉了,却非因酒;他们东倒西歪,却非因烈酒。(以赛亚书29:9)

又:

你这困苦却非因酒而醉的,当听这话。(以赛亚书51:21)

耶利米书:

巴别素来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列族喝了她的酒,因此列族就癫狂了。(耶利米书51:7)

又:

巴别必嗤笑;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设摆他们的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狂欢,睡一个时代的觉,不再醒起。(耶利米书51:37, 39)

启示录:

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因为她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的酒。(启示录14:8; 18:3)

耶利米书:

各坛都要装满酒;看哪,我必使这地的一切居民,列王,祭司,先知,都酩酊大醉。(耶利米书13:12, 13)

以西结书:

你必酩酊大醉,满有愁苦,满了毁灭与荒凉的杯。(以西结书23:32, 33)

耶利米书:

以东的女儿哪,这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耶利米哀歌4:21)

那鸿书:

你也必喝醉。(那鸿书3:11)

耶利米书:

你们要喝,且要喝醉,要呕吐,且要跌倒,不得再起来。(耶利米书25:27)

以赛亚书:

祸哉,那些在自己眼里有智慧,在自己面前聪明的人;祸哉!那些饮酒的英雄,以能力调烈酒的人。(以赛亚书5:21, 22)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9:11-12,14; 24:20; 28:1, 3, 7-8; 56:12; 耶利米书23:9-10; 耶利米哀歌3:15; 何西阿书4:11-12, 17-18; 约珥书1:5-7; 哈巴谷书2:15; 诗篇75:8; 107:27)。


真实的基督教 #98

98.圣父和圣子,也

98.圣父和圣子,也就是神性和人身,就像灵魂和身体一样在主里面合一,这一点与当今教会的信仰,也与圣言是一致的;然而,一百个人中几乎不到五个人,或一千个人中不到五十个人知道这一点。这是由于唯信称义的教义,或说罪魁祸首就是唯信称义的教义。大多数寻求学术名声,以获得荣誉和晋升或财富的神职人员,都全心全意地倾向于这种教义,或说如此狂热地传播它,直到如今这个教义占据并困扰了他们的整个心智。由于该教义像被称为酒精的烈酒一样使他们的思维喝醉了,所以他们就像醉汉,没有看见教会的这个最基本的真理或最关键的元素,即:正是耶和华神降临并取了一个人身;然而,只有通过这种合一,人才能拥有与神的结合,并通过结合而拥有拯救。凡考虑到神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因而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进而是神学全部中的全部之人,都能看出,拯救取决于对神的认识和承认。但首先要在此说明,圣父与圣子,即神性与人身在主里面的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然后说明,这种合一是相互的。《亚他那修信经》已经确立了像灵魂与身体那样的合一,而整个基督教界都视该信经为关于神的教义。在那里,我们读到:“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祂全为一,为一位格;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他们是这样来理解这个教义的:来自永恒的神的儿子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存在这种合一;但由于神是一,而不是三,所以当我们理解成来自永恒的一位神与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的一种合一时,那么该教义与圣言是一致的。在圣言中,经上说:

祂从耶和华父成孕。(路加福音1:34, 35)

这是祂的灵魂和生命的源头;因此,祂说: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人看见并认识了祂,就是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9)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20)

祂在父的怀里。(约翰福音1:18)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祂被称为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因此,祂拥有掌管一切肉体的权柄。(约翰福音17:2)

并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从圣言中的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可以清楚看出,父与子的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在旧约中,祂也经常被称为“耶和华”,“万军之耶和华”,“救赎主耶和华”(参看TCR 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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