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0.启17:2.“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表它已经玷污了源自圣言的教会真理与良善。“行淫”表示歪曲和玷污真理,如前所述(719节);“地上的君王”表示源自圣言的教会真理,“君王”表示源自良善的真理,“地”表示教会。“君王”或“王”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出于主的良善的真理之人,因而抽象来说,表示出于良善的真理(20,664节)在此表示那些被玷污和亵渎的真理。经上说“地上的君王”与大淫妇行淫,就好像“地上的君王”所表示的源自圣言的教会真理如此做;但这是照着字义上的圣言风格,从字义上看,诸如圣言的真理,以及出于人及其邪恶的事物都被归给了神和来自神的神性事物,如前面频繁所述。因此,真正的意义,也就是灵义,是指天主教玷污,甚至亵渎源自圣言的教会真理。凡不知道圣言灵义的人很容易误以为“地上的君王”是指地上的君王,而事实上不是指君王,而是指出于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出于邪恶的虚假。
“地上的君王”无非表示教会的真理或虚假,“君王行淫”表示源自圣言的教会真理被歪曲、玷污和亵渎。为使这一点更清晰明了,有必要从启示录和但以理书引用一些经文,凡能认真思考的人,都能从中明白,其中的“王”不是指君王,这些经文是:
耶稣基督使我们作王和祭司。(启示录1:6)
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神,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你们可以吃君王的肉,与将军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启示录19:18)
朱红色兽的七头就是七座山。又是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一位还在;那兽就是第八位王,和那七位同列。(启示录17:9-11)
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启示录17:12)
经上还说,如此处:
地上的君王与淫妇行淫,一同奢华的。(启示录18:3,9)
但凡能认真思考,谁看不出文此处“君王”不是指君王?同样,在但以理书:
“多毛的公山羊”就是希腊王,两眼之间的大角就是头一王;犯法的人罪恶满盈,有一王兴起,面貌凶恶,能用双关的诈语。(但以理书8:21,23)
这四个从海中上来的大兽就是四王,将要从地上兴起,第四个兽的十角就是十王,他们之后另有一位兴起,他必制伏三王。(但以理书7:17,24)
类似地:
南方王和北方王彼此争战;南方王差他的女儿去北方王那里;北方王自高自大,攻击神,承认外邦神;凡承认那神的人,他就以金银宝石和各样的宝物荣耀他们,使他们管辖许多人,分地为业给他们;他要在众海之间、荣美的圣山周围设立他会幕的帐棚;他到了结局等等。(但以理书11章)
“南方王”表示那些处于真理之人的王国或教会,“北方王”表示那些陷入虚假之人的王国或教会;这些话是对将要来的教会所作的预言,描述它们开始和后来的性质。那些处于源自出于主的良善的真理之人之所以被称为“王”,是因为他们被称作“主的儿女”;他们被主重生,故被称为“从主生的”,以及“继承者”;因为主自己就是王,天堂与教会是祂的国度。
993.“并不悔改他们的作为”表示他们不愿照主的诫命生活。这从“悔改”和“他们的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悔改”是指过一种不同的生活;“他们的作为”是指来自虚假的邪恶。因为那些将信与作为分离的人出于虚假作恶,他们声称,作为因来自人而不是良善,并且是寻求功德的,因而必不与信结合,而信是属灵的,并使人称义。一个人出于一个虚假原则不能做任何善事,哪里没有良善,哪里就有邪恶。当人照主的诫命生活时,情况就不同了;主的诫命是,必须放弃邪恶,必须实行良善。因此,“并不悔改他们的作为”表示他们不愿照主的诫命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真正的婚姻之爱本身包含如此多无法形容的快乐,这些快乐既无法数算,也无法描述,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爱是所有属天和属灵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为人通过这爱变成爱;事实上,婚姻伴侣都出于它而爱着对方,如同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或代表性地如同主爱天堂和教会。这爱只有通过婚姻才能存在;在婚姻中,男人是真理,妻子是良善。当一个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种爱时,他也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从而处于对一切良善的爱和对一切真理的爱。因为从一个作为爱的人中只能发出各种爱;这就是为何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它因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故也是天堂所有快乐和喜悦的基础,因为一切快乐和喜悦都来自爱。由此可知,天堂的喜乐在秩序和程度上从婚姻之爱中获得它们的起源和原因。
从婚姻的幸福可以推断出通奸的不幸,即: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地狱之爱本质上不是爱,而是恨;因此,各种仇恨,包括反对神和邻舍的仇恨,以及总体上反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的仇恨,都从通奸之爱中喷涌而出;因此,各种不幸都与它有关,因为如前所述,人由于通奸而成为一个地狱的形式,由于对通奸的爱而成为一个魔鬼的形像。一切快乐和幸福都从有真正婚姻之爱的婚姻中增长,甚至直到至内层天堂的快乐和幸福;在通奸之爱掌权的婚姻中,一切不快乐和不幸福都可怕地增长,甚至直到最低层的地狱(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86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