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0.启17:2.“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表它已经玷污了源自圣言的教会真理与良善。“行淫”表示歪曲和玷污真理,如前所述(719节);“地上的君王”表示源自圣言的教会真理,“君王”表示源自良善的真理,“地”表示教会。“君王”或“王”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出于主的良善的真理之人,因而抽象来说,表示出于良善的真理(20,664节)在此表示那些被玷污和亵渎的真理。经上说“地上的君王”与大淫妇行淫,就好像“地上的君王”所表示的源自圣言的教会真理如此做;但这是照着字义上的圣言风格,从字义上看,诸如圣言的真理,以及出于人及其邪恶的事物都被归给了神和来自神的神性事物,如前面频繁所述。因此,真正的意义,也就是灵义,是指天主教玷污,甚至亵渎源自圣言的教会真理。凡不知道圣言灵义的人很容易误以为“地上的君王”是指地上的君王,而事实上不是指君王,而是指出于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出于邪恶的虚假。
“地上的君王”无非表示教会的真理或虚假,“君王行淫”表示源自圣言的教会真理被歪曲、玷污和亵渎。为使这一点更清晰明了,有必要从启示录和但以理书引用一些经文,凡能认真思考的人,都能从中明白,其中的“王”不是指君王,这些经文是:
耶稣基督使我们作王和祭司。(启示录1:6)
又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归于神,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你们可以吃君王的肉,与将军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启示录19:18)
朱红色兽的七头就是七座山。又是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一位还在;那兽就是第八位王,和那七位同列。(启示录17:9-11)
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启示录17:12)
经上还说,如此处:
地上的君王与淫妇行淫,一同奢华的。(启示录18:3,9)
但凡能认真思考,谁看不出文此处“君王”不是指君王?同样,在但以理书:
“多毛的公山羊”就是希腊王,两眼之间的大角就是头一王;犯法的人罪恶满盈,有一王兴起,面貌凶恶,能用双关的诈语。(但以理书8:21,23)
这四个从海中上来的大兽就是四王,将要从地上兴起,第四个兽的十角就是十王,他们之后另有一位兴起,他必制伏三王。(但以理书7:17,24)
类似地:
南方王和北方王彼此争战;南方王差他的女儿去北方王那里;北方王自高自大,攻击神,承认外邦神;凡承认那神的人,他就以金银宝石和各样的宝物荣耀他们,使他们管辖许多人,分地为业给他们;他要在众海之间、荣美的圣山周围设立他会幕的帐棚;他到了结局等等。(但以理书11章)
“南方王”表示那些处于真理之人的王国或教会,“北方王”表示那些陷入虚假之人的王国或教会;这些话是对将要来的教会所作的预言,描述它们开始和后来的性质。那些处于源自出于主的良善的真理之人之所以被称为“王”,是因为他们被称作“主的儿女”;他们被主重生,故被称为“从主生的”,以及“继承者”;因为主自己就是王,天堂与教会是祂的国度。
1045.“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表示从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中获得教义。这从“杯”、“可憎之物”和“淫乱污秽”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来自地狱的虚假,因为“杯”与“酒”具有相同的含义,“酒”表示来自天堂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来自地狱的虚假(参看AE 887, 960a,b, 1022节)。由于“杯”表示真理或虚假,而每个教会的教义都要么属于真理,要么属于虚假,因为教会的一切真理或虚假都包含在教义中,所以“杯”也表示教义,“金杯”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之教义。
如在耶利米书: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耶利米书51:7)
出于经上说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镶嵌着金子、宝石和珍珠”那样的原因,也就是说,出于外在上的表象,它被称为“金杯”;然而,它在内在上就像“盛满了可憎之物和污秽”的杯子。因为这就像主对文士和法利赛人所说关于外在和内在的话:
你们这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们又好像粉白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5–27)
“可憎之物”是指对良善的亵渎(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淫乱污秽”是指对真理的亵渎。因为“淫乱”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如前所述;因此,它的“污秽”表示亵渎。
至于“可憎之物”所表示的亵渎,它们是对教会圣物的扭曲,因而是将教会的良善转变为邪恶,将教会的真理转变为虚假。它们被称为“可憎之物”,因为天使憎恶它们;事实上,只要它们是源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会圣物,它们就会升入天堂;但只要它们被用于邪恶,从而被亵渎,它们就会携带隐藏在里面的地狱之物。因此,它们被感觉为死物,其中曾有一个活的灵魂;这就是为何天堂厌恶和憎恨它们。
这就是在圣言中,“可憎之物或可憎之事”的含义,这一点从以西结书对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的描述明显看出来:
她拿了给她作妆饰的衣服,为自己做成各种颜色的丘坛,在其上行淫;她拿了给她的金银器皿,为自己造男性的像,与它们行淫;她把给她的油、香、饼、细面和蜂蜜制成安息之气;他们将自己的儿女献为祭;她先是在埃及行淫,后来与亚述人行淫,最后与迦勒底人行淫。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在那里被称为可憎之事的几件事。(以西结书16:2–63)
所有这些事物都表示对圣言、教会和敬拜的亵渎。在要么讲述,要么提及可憎之事或可憎之物的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如耶利米书7:9, 10; 16:18; 32:35; 以西结书5:11; 7:19, 20; 8:6–18; 11:21; 14:6; 20:7, 8; 申命记7:25, 26; 12:31; 18:9, 10; 马太福音24:15; 马可福音13:14; 但以理书9:27; 11:31;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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