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9.“对我说,来;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表关于这个宗教对圣言真理的亵渎和玷污的揭示。“说”和“指示”表示揭示。“审判”表示天主教末后的状态。“大淫妇”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神圣事物的亵渎,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玷污。“众水”表示被玷污的圣言真理。“坐在众水上”表示处于并生活在其中。行淫、淫妇、淫乱、淫行和通奸都表示对圣言的歪曲和玷污(参看134,620,632节);“水”表示圣言的真理(50,563,614,685节),在此表示那些被玷污和亵渎的真理,因为经上说“淫妇”坐在它们上面。从这些事明显可知,“对我说,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表示关于这个宗教对圣言真理的亵渎与玷污的启示。
在耶利米书,同样的话论及“巴别”(或巴比伦):
耶和华指着巴别居民所说的话,祂已经作成;住在众水之上多有财宝的啊,你的结局到了,你贪婪之量满了。(耶利米书51:12,13)
之所以说他们已经玷污和亵渎了圣言的真理,是因为他们利用圣言真理攫取对教会和天堂的神圣事物的统治权,将主的神性权柄据为己有;利用圣言真理攫取对教会和天堂的神圣事物的统治权,就是玷污它们;利用它们将主的神性权柄据为己有就是亵渎它们。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然而,留心读一下它们,就会发现他们利用取自圣言的所有这些事物来攫取对世人灵魂的掌控权,为自己谋取神性的能力、权柄和威严。正因如此,“巴比伦”被称为“地上的淫乱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17:5)。
26.启1:5. “耶稣基督的”表示来自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这是主在世上的名,因而是祂人身的名;但就神性而言,祂的名字是“耶和华”和“神”。它被称为神性人身,是因为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事实上,主将它与其神性合一,主的神性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对祂来说是来自父的灵魂,因而对祂来说是祂的生命。因为每个人的灵魂是他的生命,而身体,也就是人身,靠它存活;因此,当神性在主里面与人身合一,如同灵魂与身体合一时,它被称为神性人身。根据教会的教义,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祂的神性与人性为一位格(参看AE 10节)。因此,那些思想主的人身,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之人绝不承认“神性人身”这个说法,因为他们分开思想人身和神性,因而可以说思想一个与其灵魂或生命分离的人;然而,这根本不是在思想这个人,更不是思想主。
由于这样一种分离的观念在他们的思维中,所以他们祷告父为了儿子的缘故发怜悯;然而,应当向主自己祷告,求祂发怜悯,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祂里面的神性就是父所拥有的那种;因为该教义教导:如父一样,子也不受造、无限、永恒、全能,是神和主;无分先后,无别尊卑(摘自《亚他那修信经》)。这也符合主自己所赐下的教义,即: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看见祂的,就看见父(约翰福音12:45),因为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1);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由此清楚可知那些越过主,直接接近父的人多么偏离道路和真理。但由于我已经与天使和灵人就这个问题进行了大量交谈,这些灵人活在世上时属于归正会,有些属于天主教,所以我想在下文讲述这些事;从中可以看出,如果主的神性人身不被承认和相信,那么教会将在神性,也就是教会的首要原则方面拥有哪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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