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9.“对我说,来;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表关于这个宗教对圣言真理的亵渎和玷污的揭示。“说”和“指示”表示揭示。“审判”表示天主教末后的状态。“大淫妇”表示对圣言和教会的神圣事物的亵渎,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玷污。“众水”表示被玷污的圣言真理。“坐在众水上”表示处于并生活在其中。行淫、淫妇、淫乱、淫行和通奸都表示对圣言的歪曲和玷污(参看134,620,632节);“水”表示圣言的真理(50,563,614,685节),在此表示那些被玷污和亵渎的真理,因为经上说“淫妇”坐在它们上面。从这些事明显可知,“对我说,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表示关于这个宗教对圣言真理的亵渎与玷污的启示。
在耶利米书,同样的话论及“巴别”(或巴比伦):
耶和华指着巴别居民所说的话,祂已经作成;住在众水之上多有财宝的啊,你的结局到了,你贪婪之量满了。(耶利米书51:12,13)
之所以说他们已经玷污和亵渎了圣言的真理,是因为他们利用圣言真理攫取对教会和天堂的神圣事物的统治权,将主的神性权柄据为己有;利用圣言真理攫取对教会和天堂的神圣事物的统治权,就是玷污它们;利用它们将主的神性权柄据为己有就是亵渎它们。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圣言确认自己的教条。然而,留心读一下它们,就会发现他们利用取自圣言的所有这些事物来攫取对世人灵魂的掌控权,为自己谋取神性的能力、权柄和威严。正因如此,“巴比伦”被称为“地上的淫乱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17:5)。
1116.“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与他们对真理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杯”、“调和”和“加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因为“杯”和“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887, 1045节)。“调和”(或混杂)是指亵渎,因为将虚假与真理,或将真理与虚假混杂的人就亵渎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加倍”是指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对此,参看AE 1115节)。“调和”(或混杂)表示亵渎,因为它论及杯中的酒,而酒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当真理与虚假混杂时,亵渎就会发生(对此,参看AE 1053–1063节)。在诗篇,“调和”(或混杂、搀杂)就具有这种含义: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耶和华手里的杯”和“酒”表示神性真理;“调和”和“搀杂”表示亵渎,因为所指的是虚假与真理的混杂;“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表示对亵渎的惩罚;这一切清楚表明,“调和杯”与此处启示录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是由于这种直觉,或植入的能力,上古之人在比他们的后代更大的程度上敬拜一位人形的可见之神。此外,圣言也证明,他们视神为人;例如,亚当听见耶和华在园子里行走的声音;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交谈;亚伯拉罕看见耶和华在三位天使中间;罗得与其中的两位天使交谈。耶和华也向夏甲、基甸和约书亚显现为人,向但以理显现为“亘古常在者”和“人子”;同样,祂向约翰,以及其他先知显现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他们所看见的,正是主,主自己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祂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8:56)
又: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在世界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17:5, 24)
所看见的,不是父,而是子,因为神性存在,也就是父,只能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神性人身被看见。被看见的,不是被称为父的神性存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差我来的父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又: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由此清楚可知,古人没有看见过神性存在,也就是父,也不能看到;然而,它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子被看到。
由于存在在它的显现中,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中,所以看见神性显现,或子的人,也看见了神性存在或父,主以这些话证明了这一点: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 9)
这些话表明,主是神性显现,神性存在就在神性显现中;因此,神性显现就是古人所看到的神-人。从所引用的内容也可推知,在说到神有一张脸,有眼有耳,有手有脚时,圣言也必须照着字义来理解。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