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6.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在灵界,我与一些英国主教谈论1758年在伦敦出版的几本书,它们分别是:《天堂与地狱》、《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最后的审判》、《白马》和《宇宙星球》;我曾将这几本书作为礼物送给所有主教,以及许多达官贵人。他们都说收到了,也看过了,但觉得它们不值得注意,尽管文笔娴熟;他们还见人就劝他们不要读这些书。我问他们这是为何,毕竟我们通过这些书能知道关于天堂与地狱、死后生命的奥秘,以及更多价值重大的事,这些都是主为了那些将属于其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的人所揭示的。谁知他们却说:“这些事与我们有什么相干?”并大肆诋毁它们,恰如在世所为。我听见了他们,于是当着他们的面从启示录读了这些话:
第六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河水就干了,要给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预备道路。我又看见三个污秽的灵,好像青蛙,从龙口兽口并假先知的口中出来。他们本是鬼魔的灵,施行奇事,出去到大地和全世界的众王那里,叫他们在神全能者的大日聚集争战。他就把他们聚集在一个地方,希伯来话叫作哈米吉多顿。(启示录16:12-16)
我当着他们的面解释了这些经文,并说,他们,以及像他们那样的人,就是这些经文所指的人。
有一位国王,就是当今执政国王的祖父,从天上听到对这些主教所说的话,有些愤慨地说:“这是什么?”于是,其中一位在世时不同意他们的主教就转向国王说:“你现在亲眼所看到的这些人在世时认为,因而现在还认为主的神性人身如同凡人的人身,他们将一切救恩和救赎都归于父神,而不归于主,除非是为了实现这一切的缘故。因为他们信父神,不信祂的儿子,尽管他们从主那里知道:
父的意思是叫他们信子,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6:40;,3:36)
除此以外,他们还将主通过人、如同这人凭自己所行的仁爱从与救恩相关的事中逐出。”
在与国王进一步的谈话中,他揭露了教阶制度,指出他们当中许多人一直追求并奉行教阶制度,他们在教会和政治权威的支持下,利用特使、通谕、牧函、会谈,通过联合并与他们阶级的所有人联盟来强化这教阶制度。结果,他们全都粘成一团。他还说,由于这种教阶制度,也导致上述新耶路撒冷的著作尽管已经在伦敦出版,并且作为礼物送给他们,却遭到如此羞辱般地弃绝,以至于都不值得在他们的书目所提及的书籍中占据一席之地。听到这些话,这位国王目瞪口呆,尤其震惊于他们竟以这种方式思想主和仁爱;殊不知,主就是天地之神,仁爱就是宗教信仰本身。于是,借着从天上放进来的光,其心智和信仰的内在被打开 。那国王一看,就说:“走开!唉,有谁听了关于天堂和永生的事会如此无动于衷呢?”
于是,国王作了一番调查,他们为何得到神职人员如此完全的顺从,这位主教说,这是因为每位主教被授权在他的教区内为所属堂区向国王提名一位候选人,不像其它国家那样提名三位。由于这种权柄,他们就有权力使他们所提携的人获得更高荣誉、更大利益,他们对人的喜悦取决于他的顺服程度。这位主教还揭露了这种教阶制度能走多远,它甚至发展到把权力当成本质事物,把宗教当成例行公事的地步。他们对权力的热情也遭到暴露,在天使看来,这种热情甚至超过那些追求世俗权力之人对权力的热情。
附注:该国王是乔治二世。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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