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6.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在灵界,我与一些英国主教谈论1758年在伦敦出版的几本书,它们分别是:《天堂与地狱》、《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最后的审判》、《白马》和《宇宙星球》;我曾将这几本书作为礼物送给所有主教,以及许多达官贵人。他们都说收到了,也看过了,但觉得它们不值得注意,尽管文笔娴熟;他们还见人就劝他们不要读这些书。我问他们这是为何,毕竟我们通过这些书能知道关于天堂与地狱、死后生命的奥秘,以及更多价值重大的事,这些都是主为了那些将属于其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的人所揭示的。谁知他们却说:“这些事与我们有什么相干?”并大肆诋毁它们,恰如在世所为。我听见了他们,于是当着他们的面从启示录读了这些话:
第六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河水就干了,要给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预备道路。我又看见三个污秽的灵,好像青蛙,从龙口兽口并假先知的口中出来。他们本是鬼魔的灵,施行奇事,出去到大地和全世界的众王那里,叫他们在神全能者的大日聚集争战。他就把他们聚集在一个地方,希伯来话叫作哈米吉多顿。(启示录16:12-16)
我当着他们的面解释了这些经文,并说,他们,以及像他们那样的人,就是这些经文所指的人。
有一位国王,就是当今执政国王的祖父,从天上听到对这些主教所说的话,有些愤慨地说:“这是什么?”于是,其中一位在世时不同意他们的主教就转向国王说:“你现在亲眼所看到的这些人在世时认为,因而现在还认为主的神性人身如同凡人的人身,他们将一切救恩和救赎都归于父神,而不归于主,除非是为了实现这一切的缘故。因为他们信父神,不信祂的儿子,尽管他们从主那里知道:
父的意思是叫他们信子,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6:40;,3:36)
除此以外,他们还将主通过人、如同这人凭自己所行的仁爱从与救恩相关的事中逐出。”
在与国王进一步的谈话中,他揭露了教阶制度,指出他们当中许多人一直追求并奉行教阶制度,他们在教会和政治权威的支持下,利用特使、通谕、牧函、会谈,通过联合并与他们阶级的所有人联盟来强化这教阶制度。结果,他们全都粘成一团。他还说,由于这种教阶制度,也导致上述新耶路撒冷的著作尽管已经在伦敦出版,并且作为礼物送给他们,却遭到如此羞辱般地弃绝,以至于都不值得在他们的书目所提及的书籍中占据一席之地。听到这些话,这位国王目瞪口呆,尤其震惊于他们竟以这种方式思想主和仁爱;殊不知,主就是天地之神,仁爱就是宗教信仰本身。于是,借着从天上放进来的光,其心智和信仰的内在被打开 。那国王一看,就说:“走开!唉,有谁听了关于天堂和永生的事会如此无动于衷呢?”
于是,国王作了一番调查,他们为何得到神职人员如此完全的顺从,这位主教说,这是因为每位主教被授权在他的教区内为所属堂区向国王提名一位候选人,不像其它国家那样提名三位。由于这种权柄,他们就有权力使他们所提携的人获得更高荣誉、更大利益,他们对人的喜悦取决于他的顺服程度。这位主教还揭露了这种教阶制度能走多远,它甚至发展到把权力当成本质事物,把宗教当成例行公事的地步。他们对权力的热情也遭到暴露,在天使看来,这种热情甚至超过那些追求世俗权力之人对权力的热情。
附注:该国王是乔治二世。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