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4a.启16:20.“各海岛都逃避了,众山也不见了”表不再有任何信之真理,也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
注:原文中此节缺失;插入的解释乃是引用336节类似经文出现的内容。
714b.启16:21.“又有大雹子从天落在人身上,每一个约重一他连得(一他连得约有九十斤)”表可怕而又凶残的虚假,圣言、因而教会的一切真理都被它们摧毁。“雹子”或“冰雹”表示摧毁真理和良善的虚假(参看399节);由于此处说“大雹子约重一他连得”表示可怕而又凶残的虚假,圣言、因而教会的一切真理都被它们摧毁。经上之所以说“重一他连得”,是因为一他连得是金银的最大重量单位;而“银”表示真理,“金”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分别表示虚假和邪恶(211节)。“雹子从天落在人身上”是照着表象说的,圣言的字义就来自表象和对应。这好比前面所论及的“灾”,经上说“天使从天上将灾倒在人身上”,而事实上,它们是主所降的真理和良善,但在下面的人当中,这些真理和良善却都转化为虚假和邪恶(673节)。在灵界,当那些陷入唯信的人忙于通过虚假推理来攻击圣言的真理时,有时就会看到雹子降下来,还会看到硫磺与火降在一些灵人身上;因这些东西出现在他们的上空,如同从天而降,故经上由于这种表象就说这“雹子从天落”下来。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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