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2.启16:19.“那大城裂为三段,列族的城也都倒塌了”表因着这些事,该教会在教义上被完全毁灭了,因而它所发出的一切异端邪说也被完全毁灭了。“城”表示教会的教义,或也可说,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参看194,501, 502节);因此,“列族的城”表示它所发出的众多异端教义或异端邪说。“裂为三段”表示完全被毁灭;在圣言中,“裂开”表示被驱散,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们不连贯,“三”表示全部和整体(400, 505节);因此,“裂为三段”表示被完全毁灭。论到“列族的城”的“倒塌”也表示被毁灭。经上之所以说“那大城裂为三段,列族的城也都倒塌了”,是因为刚才提到了地震,这些事就在地震中发生的。“大城”是指前面(启示录11:8)所论及的大城,在那里它被称为“所多玛和埃及”(参看501-504节)。“城”之所以表示教义,因而“诸诚”表示诸教义,是因为“地”,尤其“迦南地”表示教会;并且由于教会通过并照着教义而成为教会,故“诸诚”表示诸教义。这些也在诸城被教导,因为犹太会堂就在诸城中;圣殿在耶路撒冷;正因如此,从普遍意义上说,“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